|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624 |
| 颗粒名称: | 三、东乡县的林业采伐 |
| 分类号: | S752 |
| 页数: | 1 |
| 页码: | 111 |
| 摘要: | 东乡是缺材县,民国时期只有松杂木可供采伐。据《江西经济年鉴》载,民国35年,东乡采伐上调松杂木5万立方米。建国后,1950~1958年,全县共采伐松杂木17555立方米,茅竹5万根,其中上调松杂原木2200立方米,松枕木、坑木3960立方米。1958年,成片和零星的阔叶林及四旁几代遗留下来的大树、古树,大部毁之于“大办钢铁”;“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又遭到乱砍滥伐的破坏。到1985年,县境进入主伐的成熟杉林依然是空白,只有60~70年代营造的杉木中龄林和幼林可适量间伐。县境木材供需矛盾没有缓和,城乡基本建设所用木竹仍赖外地调进。 |
| 关键词: | 东乡县 采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