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东乡县的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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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619
颗粒名称: 二、东乡县的造林
分类号: S725
页数: 2
页码: 109
摘要: 人工造林在山权私有的年代,植树造林由民间自发进行,官府倡导植树,始见于清朝米年。据《江西工农商矿纪略》载,光绪二十八年至三十一年,知县张昝、周会藻、何敬钊先后劝导绅民就地集资,开垦荒山荒地,种植油桐、油茶、蚕桑、松树,3年累计营造油桐2.3万余株,油茶3000余株,蚕桑1300余株,松树3万余株。民国15年,国民政府决定以孙中…逝世纪念日3月12日为“植树节”,县城及各乡镇机关、学校在每年的植树节开展了小规模的植树活动。从民国21~37年间断性的12年年年累计营造油刷、油茶、乌桕、樟树、苦楝、马尾松及其他阔叶树种170万株,平平均每年造林14万株。
关键词: 东乡县 造林

内容

人工造林在山权私有的年代,植树造林由民间自发进行,官府倡导植树,始见于清朝米年。据《江西工农商矿纪略》载,光绪二十八年至三十一年(1902~1905年),知县张昝、周会藻、何敬钊先后劝导绅民就地集资,开垦荒山荒地,种植油桐、油茶、蚕桑、松树,3年累计营造油桐2.3万余株,油茶3000余株,蚕桑1300余株,松树3万余株。民国15年(1926年),国民政府决定以孙中…逝世纪念日3月12日为“植树节”,县城及各乡镇机关、学校在每年的植树节开展了小规模的植树活动。民国21年(1932年)江西省政府采取奖励办法推进营林事业,民国23年(1934年),东乡被列为全省20个造林竞赛县的第7名,当年营营造阔叶树及松树14.8万株,成活率73.1%。从民国21~37年(1932~1948年)间断性的12年年年累计营造油刷、油茶、乌桕、樟树、苦楝、马尾松及其他阔叶树种170万株,平平均每年造林14万株。
  建国后,贯彻“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重,综合利用”的林业生产方针,开展群众性性的造林运动。50~60年代以营造马尾松纯林为主,60年代末开始重点营造杉木、油茶、果木林。从1972年起,县、社、人队、生产队四级办林场,连续6年组织了林业大会战,每年从各公社抽调2~3万劳动力,集中在虎形山坑西、松林、慈眉、甘坑等重点林区,实行全垦或条垦整地造林,6年累计营造杉木林21376亩;同时各公社、大队、生产队也组织力量全垦整地造林10万亩。1982年实行林业“三定”(定山权、定自留山、定责任制)后,造林形式由往年组织群众运动转变为山权谁有谁造。
  航空造林1970年在县城北郊平岗上建简易飞机场,供农用飞机起降。1971年3月12日,江西省民航局派出农用飞机两架,在长林、邓家、小璜、杨桥、詹墟5个乡境内直播马尾松4.46万亩,杉树4000亩。1983年在詹墟境内飞播马尾松6000亩。1985年在邓家、小璜、珀开3乡境内飞播马尾松、木荷、黄荆子共2.4万亩。据踏查,飞播的马尾松、木荷、黄荆子,幼苗多数生长良好,部分已成幼林;杉幼苗遇当年干旱,生长欠佳。
  四旁植树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是民间传统习惯,树种以经济林为主,间有风景林和用材林。建国后,人民政府积极提倡四旁植树。1958年,先后受“大办钢铁”和“一平二调”影响,四旁树木遭到严重破坏。1959年后,逐步恢复了四旁植树的优良传统。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3月12日为植树节。从此全县各级机关单位都在每年植树节前后,开展大规模的四旁植树,美化环境活动。到1985年春止,全县四旁植树累计500多万株,比10年前增加10倍。
  林业基地杉木林基地始建于1974年,包括虎形山、王桥、瑶墟、岗上积、小璜、珀开、愉怡、杨桥、邓家9个乡及虎墟乡的仕桥、长林乡的红岭,全基地林业用地152386亩,人工营造的杉木林保存面积10万亩。油茶林基地始建于1966年,包括岗上积、红亮、长林、店前、詹墟5个乡(场),全基地林业用地164322亩,人工营造的油茶林保存面积5万亩。
  1951~1985年,全县造林96万亩,实际保存357380亩,保存率37.22%。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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