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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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160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林业
分类号: S7
页数: 6
页码: 108
摘要: 东乡县境森林主要分布于东南部虎形山、甘坑、王桥、黎墟、瑶墟、长林、虎墟、岗上积等乡(场)高、中丘地带。这些地区活立木蓄积量占全县总蓄积量的60.9%;北部愉怡、杨桥、珀、小璜、邓家等乡的中、低丘地带也有少量用材林和经济林;中部地处岗地平原,只有稀疏的马尾松和薪炭林。境内林木大体分为5种类型: 常绿针叶林建群树种为马尾松和杉木,或以马尾松为主的针叶、阔叶混交林,并间生园柏、侧柏、龙柏、檀、槐、椿、槲和柳杉等。东南部甘坑有500多亩成材杉木林,其他高、中丘地带也有一些杂生的幼杉林。
关键词: 林业 东乡县

内容

第一节森林概貌一、森林分布县境森林主要分布于东南部虎形山、甘坑、王桥、黎墟、瑶墟、长林、虎墟、岗上积等乡(场)高、中丘地带。这些地区活立木蓄积量占全县总蓄积量的60.9%;北部愉怡、杨桥、珀玕、小璜、邓家等乡的中、低丘地带也有少量用材林和经济林;中部地处岗地平原,只有稀疏的马尾松和薪炭林。境内林木大体分为5种类型: 常绿针叶林建群树种为马尾松和杉木,或以马尾松为主的针叶、阔叶混交林,并间生园柏、侧柏、龙柏、檀、槐、椿、槲和柳杉等。东南部甘坑有500多亩成材杉木林,其他高、中丘地带也有一些杂生的幼杉林。
  常绿阔叶林建群树种以壳斗科苦槠、甜槠、栲树为主,木荷、樟树、冬青、杨梅、油茶等次之,苦槠分布最广,木荷盛产于虎形山、甘坑,油茶散生于高、中丘地带。
  落叶阔叶林建群树种有壳斗科板栗、青刚栎、栓皮栎、麻栗、小叶栎、枫香、酸枣、泡桐(60年代引进)、枫杨;经济林种有乌桕、棕榈、油桐。乌桕多分布于河、港塘畔及田畈上。
  竹林以茅竹为主,虎形山垦殖场、甘坑林场有成片竹林,少数村前屋后及沿河地带有小片茅竹及笙竹、斑竹、实竹、水竹、白竹、金竹、桃竹、紫竹、月月报等竹林。水竹多分布于瑶墟乡花园洲和王桥乡樟峰。岗上积乡的王溪及部分高丘还散生着一些小山竹和杂竹。
  灌木多分布于丘陵、岗地和马尾松残次林中,有乌饭、茅栗、胡枝子、杜鹃、黄栀子、岭子黄杨、黄檗、刺棘及猕猴桃等藤蔓和蕨类植物组成的灌木丛。这些灌丛山地多为柴山,为民间燃料的主要来源。明、清代,少数地方的村前屋后还有小片桑、榨林。榨树今无。
  珍贵树种罗汉松,境内仅愉怡乡秋源和瑶墟乡吴塘各保存一株,秋源村的罗汉松高五丈,胸围5米,植于北宋初;香果,是国家保护的第一类珍贵树种,仅甘坑林场保存幼树两株;银杏(白果),虎形山乡坑西、双坑、邓畲及邓家乡的汉源等地有零星分布;栓皮栎,是世界稀有树种之一,虎形山乡船岭、邓畲、甘坑有成片林500多亩,70年代基本上被砍伐殆尽;月月桂,仅虎形山乡上池村保存一株,树高10米,胸围160公分,树龄200年以上,月月开花,芬芳扑鼻。
  一、森林资源东乡森林用地面积98万亩,占山地总面积的90%。民国时期,杉木短缺,松杂木基本自给。《江西经济年鉴》载:民国35年(1946年),东乡成熟林面积3.98万亩,松杂木幼林面积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6万立方米。
  建国后,经过30多年人工造林,到1985年,全县森林总面积由1949年的11.98万亩增加到494937亩,森林覆盖率21.55%,活立木蓄积量398416立方米。林种构成大体是六成马尾松、三成杉木、一成阔叶树,即马尾松223025亩,蓄积量151024立方米;杉木98584亩,蓄积量123754立方米;阔叶树22992亩,蓄积量12121立方米;疏林92438亩,蓄积量64956立方米;茅竹蓄积量14.5万根。
  第二节造林采伐一、育苗民国25年(1936年),在县城东门外建立苗圃,面积23亩,育苗10万株,主要品种有油桐、油茶、马尾松、樟树、白杨等。民国29年(1940年),推行乡镇林业造林,建立乡镇苗圃10个,民国37年(1948年)发展到18个,规模皆小。
  建国后,1952年,县人民政府农林科在长林乡徐家塘建立国营森林苗圃,育苗面积80亩,后迁至渊山岗、画眉岗等地。1963年始于长林乡珠山村西红壤岗上定基建圃,育苗面积扩大到131亩。1959年开始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营林方针,以社队林场为中心,就地育苗,就地造林。县社两级苗圃育苗的树种有杉木、马尾松、苦栎、乌桕、水树、枫杨、樟树、木荷、板栗、梧桐、油桐、油茶等。1960年后,从外地陆续引进水杉、池杉、荷尾杉、黑松、湿地松、火炬松、加勒比松、油橄榄、鸡爪桐、檫树、桉树、银华、黑荆树、香椿、兰考泡桐、意大利白杨等。
  一、造林人工造林在山权私有的年代,植树造林由民间自发进行,官府倡导植树,始见于清朝米年。据《江西工农商矿纪略》载,光绪二十八年至三十一年(1902~1905年),知县张昝、周会藻、何敬钊先后劝导绅民就地集资,开垦荒山荒地,种植油桐、油茶、蚕桑、松树,3年累计营造油桐2.3万余株,油茶3000余株,蚕桑1300余株,松树3万余株。民国15年(1926年),国民政府决定以孙中…逝世纪念日3月12日为“植树节”,县城及各乡镇机关、学校在每年的植树节开展了小规模的植树活动。民国21年(1932年)江西省政府采取奖励办法推进营林事业,民国23年(1934年),东乡被列为全省20个造林竞赛县的第7名,当年营营造阔叶树及松树14.8万株,成活率73.1%。从民国21~37年(1932~1948年)间断性的12年年年累计营造油刷、油茶、乌桕、樟树、苦楝、马尾松及其他阔叶树种170万株,平平均每年造林14万株。
  建国后,贯彻“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重,综合利用”的林业生产方针,开展群众性性的造林运动。50~60年代以营造马尾松纯林为主,60年代末开始重点营造杉木、油茶、果木林。从1972年起,县、社、人队、生产队四级办林场,连续6年组织了林业大会战,每年从各公社抽调2~3万劳动力,集中在虎形山坑西、松林、慈眉、甘坑等重点林区,实行全垦或条垦整地造林,6年累计营造杉木林21376亩;同时各公社、大队、生产队也组织力量全垦整地造林10万亩。1982年实行林业“三定”(定山权、定自留山、定责任制)后,造林形式由往年组织群众运动转变为山权谁有谁造。
  航空造林1970年在县城北郊平岗上建简易飞机场,供农用飞机起降。1971年3月12日,江西省民航局派出农用飞机两架,在长林、邓家、小璜、杨桥、詹墟5个乡境内直播马尾松4.46万亩,杉树4000亩。1983年在詹墟境内飞播马尾松6000亩。1985年在邓家、小璜、珀开3乡境内飞播马尾松、木荷、黄荆子共2.4万亩。据踏查,飞播的马尾松、木荷、黄荆子,幼苗多数生长良好,部分已成幼林;杉幼苗遇当年干旱,生长欠佳。
  四旁植树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是民间传统习惯,树种以经济林为主,间有风景林和用材林。建国后,人民政府积极提倡四旁植树。1958年,先后受“大办钢铁”和“一平二调”影响,四旁树木遭到严重破坏。1959年后,逐步恢复了四旁植树的优良传统。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3月12日为植树节。从此全县各级机关单位都在每年植树节前后,开展大规模的四旁植树,美化环境活动。到1985年春止,全县四旁植树累计500多万株,比10年前增加10倍。
  林业基地杉木林基地始建于1974年,包括虎形山、王桥、瑶墟、岗上积、小璜、珀开、愉怡、杨桥、邓家9个乡及虎墟乡的仕桥、长林乡的红岭,全基地林业用地152386亩,人工营造的杉木林保存面积10万亩。油茶林基地始建于1966年,包括岗上积、红亮、长林、店前、詹墟5个乡(场),全基地林业用地164322亩,人工营造的油茶林保存面积5万亩。
  1951~1985年,全县造林96万亩,实际保存357380亩,保存率37.22%。
  东乡县几个年度造林统计表表4-7 单位:亩三、采伐东乡是缺材县,民国时期只有松杂木可供采伐。据《江西经济年鉴》载,民国35年(1946年),东乡采伐上调松杂木5万立方米。
  建国后,1950~1958年,全县共采伐松杂木17555立方米,茅竹5万根,其中上调松杂原木2200立方米,松枕木、坑木3960立方米。1958年,成片和零星的阔叶林及四旁几代遗留下来的大树、古树,大部毁之于“大办钢铁”;“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又遭到乱砍滥伐的破坏。到1985年,县境进入主伐的成熟杉林依然是空白,只有60~70年代营造的杉木中龄林和幼林可适量间伐。县境木材供需矛盾没有缓和,城乡基本建设所用木竹仍赖外地调进。
  第三节森林管理民国时期及以前,林权归私人或房族所有,森林管理主要靠族规民约,封山育林。但房族地主仗势垄断山林,争山夺利,以致械斗流血事件时有发生。建国后,继续维护封山育林的优良传统,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森林管理。
  一、森林抚育幼林抚育1970年前,县境人工造林成活率低,其主要原因是管理不善。70年代始,对人工造林采取“砍杂炼山,深挖垦修,连续抚育三年”的措施,提高了苗木成活率。1975~1977年,在全县林业会战中抚育杉幼林2万亩,社队林场抚育幼林10万亩。到1985年,经过抚育的幼林,90%已生长成为中龄林。
  成林间伐从1975年开始,杉木林基地的中龄杉木和幼杉林,按照砍密留稀、砍弱留强的原则,适时适量地进行了间伐。国营甘坑林场间伐量最大,1975~1981年,累计间伐面积20607亩,木积量4590立方米,销售总金额66.3万元。
  残次林改造据县林业部门1952年山林踏查资料,县境内残次松林283670亩,荒芜油茶林4421亩。1963年5月10日,江西省农林垦殖厅在虎形山召开全省次生林改造现场会议,经实地考察,按标准将虎形山7万亩次生林划为栓皮栎、板栗、栲槠、郁闭马尾松和茅竹、马尾松、阔叶树混交林、速生落叶林、灌乔木混交林、防护林和灌木林10个林区。虎形山垦殖场按照以上区划,对栓皮栎、板栗、栲槠、茅竹次生林逐年进行了改造更新,其他残次林分,多数被全垦改种杉树。
  二、森林保护防病灭虫县境森林常发病虫害可分三类:苗圃育苗有六病四虫;用材林七病六虫;经济林四病十虫。对病虫害的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营林措施为基础,有机地协调运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治手段。1969年,县林业局首次生产白僵菌,先后在甘坑林场和小璜乡枫林的700亩松林中投放白僵菌载体2080斤,松毛虫死亡率达92%。1970、1980两个年度,长林、小璜、杨桥、黎墟公社境内大面积马尾松发生松毛虫危害,在药治不及的情况下,采取人工“一打、二扫、三埋”的措施,两年累计捕捉松毛虫4万斤左右,基本上控制了虫害蔓延。1971年3月、1983年3月,先后两次用飞机在孝岗、邓家、小璜、珀开、詹墟、马墟、杨桥等公社林区的9.4万亩马尾松林喷撒(洒)六六六药粉及高浓度敌百虫药液,灭虫率达70~90%。
  护林防火县境山区人民素有封山育林的传统,以乡规民约护林防火。建国初,县人民政府维护了这种优良传统。但1958年“大办钢铁”,境内森林遭到大量砍伐;1960年后,大办粮食,连续6年毁林开荒7万多亩;“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又掀起乱砍滥伐之风;加上1975年前护林防火措施不够落实,仅虎形山林区7年内就发生山林火灾84起。建国以来,县境山林数度遭到人为破坏,引起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视,遵照国家林业政策,1975年,成立了县护林防火委员会,乡、村、户层层落实了护林防火公约。并采取以下措施:在大面积营造杉木林过程中,普遍开设林道和防火线;加强林政管理,严禁无证乱砍滥伐竹木,在虎形山大山口、瑶墟、王桥、虎墟设立竹木检查站;国营和乡镇林场配专职护林员;林业部门会同政法机关及时查处破坏森林案件。
  三、山林权属解放前,山林归私人所有,经过土地改革,没收了房族、地主占有的山林,除少数村旁围屋山、防风林、坟山归本村或联村经营外,大部分山林分给农民个体所有。
  人民公社建立初期,农民私有山林基本上转为社队集体所有,部分划归垦殖场全民所有。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确定山权,保护山林,发展林业生产的若干政策规定》,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清理林权发照工作。全县颁发林权执照的山林面积901011亩,占山地总面积的83.4%,其中全民所有158738亩,集体所有730301亩,社员自留山11972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1981年9月至1982年l2月,全县以“稳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简称林业“三定”)为中心内容,对林业生产关系实行变革。通过林业“三定”工作,全县共落实山林权属、发给林权证的面积1053412亩,占山地总面积的99%,其中国有林143760亩,乡镇林场所有林130807亩,自然村责任山569090亩,社员自留山209755亩。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跨社、队山林纠纷861起,涉及山林面积3100亩,在林业“三定”中基本解决了;跨县山林纠纷52起,已调解处理18起。
  第四节竹木经营明、清至民国初年,东乡建筑用的杉木,绝大部分由私营竹木行(俗称树竹架)直接向邻县产区购进;木竹运输主要靠南港和北港水运,故木竹行多设在沿河的马墟、南辽和县城。民国31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入侵东乡,砍伐境内林木2万多立方米,此后原来能自给的松杂木亦感紧缺,全县木竹行遂发展到30家。
  建国初期,木材、茅竹由商业系统和私营竹木行两条渠道经销。1958年后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剧增,木材供求关系更加紧张,木材经营开始由国家统购包销,实行统一价格,计划供应。1959年成立县森林工业支局和木材公司,统管竹木采伐购销,经营材种由单一的杉木增加到杉、松、杂木、茅竹、板方材、篙竹等品种。木竹运输改由火车、汽车调运;调运地点,60年代以樟树储木场和贵溪县为主,70年代以后,改由宜黄、乐安、资溪等县调入。全县计划内木竹销售量,1959年杉木1297立方米,松杂木808立方米,茅竹63045根;1970年杉木2970立方米,松杂木1234立方米,茅竹65971根;1981年杉木1726立方米,松杂木514立方米,茅竹47508根。
  1960年后,计划内调入的木材供不应求,县木材公司和部分基建单位每年都直接与产区议购,少则1000立方米,多则4000~5000立方米。
  1985年,木材实行市场调节,统购统销改为议购议销,出现国营、集体、联户、家庭4个层次经营木材的格局,全县经营木竹的专业户达100余家。岗上积、小璜成为县内最大的木竹市场,每逢墟日上市量达20~50立方米,国营森林工业公司的营业额大幅度下降,1985年第一季度购进木材400立方米,茅竹3000根,与1984年同期相比,少销售木材1600立方米,茅竹4万多根。

知识出处

东乡县志

《东乡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东乡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较发达的县份之一,历史悠久,素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传统。从建县至今,曾多次修志,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残缺不全,只留下明嘉靖、清康熙、同治等4部《东乡县志》。然而,新中国成立38年了,还没有一部反映东乡面貌的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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