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东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1545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东乡县的农村体制改革 |
| 分类号: | D033 |
| 页数: | 3 |
| 页码: | 90 |
| 摘要: | 解放后,1949~1977年,全县农村生产基本上属于“狭义型”、“自给型”、“封闭型”的农业经济,经营管理、产业配置和系列化服务等方面,都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1979年始,按照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农村开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承包者在依法纳税、交纳应交的各项费用后,其余归承包者所有。农村改革的第二步,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变农业的内涵。1985年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281个,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的达5763人,全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700万元,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15.52%。 |
| 关键词: | 东乡县 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