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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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0958
颗粒名称: 第三十二章 审判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3
页码: 495
摘要: 1987~1995年,临川县和抚州市分设有临川县人民法院和抚州市人民法院,两院1995年合并成立临川市人民法院,2000年临川撤市改区后又改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区法院2003年有24个工作部门,分别为刑事审判一、二、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法警大队,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监察室,以及南站、北站、桥东、城里、上顿渡、红桥、腾桥、唱凯、湖南等基层法庭。全……
关键词: 审判 临川县

内容

1987~1995年,临川县和抚州市分设有临川县人民法院和抚州市人民法院,两院1995年合并成立临川市人民法院,2000年临川撤市改区后又改称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区法院2003年有24个工作部门,分别为刑事审判一、二、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法警大队,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监察室,以及南站、北站、桥东、城里、上顿渡、红桥、腾桥、唱凯、湖南等基层法庭。全院有在职员工169人,164人有大专以上文化,其中三人有研究生学历;有审判员121人,助审员7人,书记员30人,法警11人。2005年建成一栋集审判功能和办公功能为一体的审判大楼,建筑面积达5900平方米。9个基础法庭均购置或兴建了办公用房和审判庭。临川区人民法院200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基础调研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2005年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十佳法院”。
  法院主要履行刑事、民襄、经济、行政审判职能,以及审判监督和审判执行。
  第一节刑事审判 1987~2003年,区内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4774件,审结4736件,审结率为99.2%。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杀人、纵火、抢劫、强奸、爆炸、重大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区法院共受理重点打击的“三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70件,判处被告人285人,与前两年相比增长29.9%,其中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案件占“三类”案件总数的89.5%。注重集中打击与专项打击相结合,重点打击杀人、重伤、涉枪、涉毒、涉暴犯罪、“两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与此同时,严惩经济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如: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善领、邓有圣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判令二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66万余元,有力地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密切配合,适时开展“打黑除恶”、“追逃”等专项斗争,震慑犯罪、鼓舞群众。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原钟岭办事处李家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左金水等7人冲击湖南法庭、殴打法官案,被依法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追究法律责任,有效地维护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坚持从快方针,加快审结速度,通过提前介入、规范庭前程序,实行排期开庭和现期现案等措施,全力提高审结速度。坚持依法办案,注重办案质量,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案件的事实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不枉不重,“稳准狠”地惩处各类刑事犯罪,防止发生刑事冤错案件。加强严打宣传声势,扩大严打斗争效果,适时召开公判大会,起到震慑罪犯,鼓舞人心,教育群众的作用。
  第二节民事审判 1987年后,临川法院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坚持着重调解的方针,化解和调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1987年~2003年5月,全区共受理民事案件15149件,审结14931件。在处理婚姻案件时,严格依据新修订的《婚姻法》,积极发挥调解功能,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使案件当事人互谅互让,止纷息诉,有力地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即时审理合同、债务等财产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有效保护不同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对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简易程序直接开庭,当庭宣判,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充分发挥专项合议庭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保障各类特殊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侵权等新型民事纠纷的审理力度。该类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多,法律关系复杂,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不拘泥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而是从其立法精神及原旨出发,分析焦点,解决纠纷。在民事审判中,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保护合同自由,依法确认合同效力,推动诚信建设;强化程序公正,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审理案件;强化中立,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05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15件,审结2248件,审结率为93.1%。
  第三节经济审判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类经济案件不断增多。临川法院牢固树立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审判理念,坚持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充分发挥经济审判的调节、保护功能,维护社会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环境,倡导社会文明,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农产品购销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因工资福利企业改制引发的诉讼及其他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加强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1987~2003年12月,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9124件,审结9075件。认真开展金融审判专项活动,为金融机构累计收回逾期贷款9530余万元。积极落实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的各项措施,设立“服务客商企业巡回法庭”,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涉及外来投资者的案件。认真贯彻《合同法》,依法审理好各种新型经济纠纷案件。积极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妥善处理涉农经济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好企业破产、兼并、改制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998年首次受理2件破产案件,实现了破产案件审理零的突破。
  1998~2005年,累计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3件,审结26件,审结标的3亿9000万元。
  第四节行政审判 1987~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处罚而提起的诉讼案件,一般由法院经济审判庭或民事审判庭审理。1990年法院设立行政审判庭后,这类案件依法由行政审判庭受理。同时,法院还通过新闻媒体、法律咨询、召开座谈会、举办学习班及现场开庭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规范审理程序,加大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既支持行政机关正确合法的行政行为,又监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同时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至2003年12月,共受理行政案件192件,审结186件。
  2001年,区委、区政府开展依法治乡工作,法院主动、积极为依法治乡提供法律服务,大胆、积极受理乡镇政府申请执行村民拖欠“三提五统”费用和违反计划生育罚款案件。认真审查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强化司法建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通过行政审判,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节审判执行 1990年以前,法院对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一般以“谁审理谁执行”为主。对一些执行困难案件,则由审判人员、法警等组成临时执行组,突击执行。1990年3月,实行审判、执行分离制度,设立执行庭。以后凡是裁判文书生效的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以及行政机关裁决生效的案件,均由执行庭负责执行。1987年至2003年底,全院共执结案件11031件,执结执,行标的额为39876.5万元。针对审判过程中的“执行难”问题,法院积极想办法提高执行率。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目标管理,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督促检查。探索执行新路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执行公告,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使执行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包括被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改善执行环境。推行审执分离、立执分离、执监分离,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开展集中执行大会战,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力度。统一张贴执行公告,统一开庭执行,相应地采取“查、搜、封、拘”等法律强制措施。
  2003年,结合司法大检查活动,共清理执行积案236件,执行标的额1032万元。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在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的同时,依法中止或终结执行。
  第六节审判监督 1987~2003年,临川法院全面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共立案审理发回重审案件1001件,审结344件,改判2354件,维持原判345件,调解100件,撤诉100件。2001年成立审判监督庭,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及时纠正错案。为确保办案质量,还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规定由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审理的程序、实体、法律文书等方面逐一进行严格评查,定期通报,限期纠正。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和环节及出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个人,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和重点检查督促。同时先后推出《法官违法办案一票否决制度》、《法官错案引咎辞职制度》、《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因而落实机制、强化职能,大大增强法官办案的责任质量意识,营造出人人努力办“铁案”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动司法公正。
  信访工作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也是审判监督的有效手段之一。临川法院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平息纠纷为己任,积极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查办力度。为做好信访工作,实行首问制,形成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重点抓、立案庭长具体抓的管理机制,强化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同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处理来信工作制度》、《接待来访工作制度》、《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各个方面做好信访工作。法院还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聘请执法监督员、走访人大代表、案件当事人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督。

知识出处

临川区志(1987-2005)

《临川区志(1987-2005)》

出版者:陕西出版集团;三秦出版社

新编《临川区志》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地方志工作者近六个寒暑的辛勤耕耘,今天终于问世了!她的出版发行,是全区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盛事,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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