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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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659
颗粒名称: 卷二十三 医疗卫生
分类号: R197.63
页数: 26
页码: 579
摘要: 20世纪90年代,在全县16个乡(镇)60%的村全面推广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群众医疗提供了保障。全县每年都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卫生环境大为改善。控制了烈性传染病,其他法定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病率也明显下降。县、乡、村三级防疫保健网基本形成。县人民医院有病床200张,能开展胸、腹、颅脑、神经等手术,添置了现代大型诊疗器械,具备一般大型常规检查手段。乡(镇)医院能开展下腹部手术、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五官科一般手术等。1996年4月,成立中共宜黄县卫生局委员会及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局党组及局纪检组。
关键词: 企事业单位 医药卫生组织机构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在全县16个乡(镇)60%的村全面推广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群众医疗提供了保障。全县每年都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卫生环境大为改善。控制了烈性传染病,其他法定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病率也明显下降。县、乡、村三级防疫保健网基本形成。
  2005年,全县共设乡(镇)卫生院12所、中心卫生院4所,一般卫生院8所,有医务人员556名。县人民医院有病床200张,能开展胸、腹、颅脑、神经等手术,添置了现代大型诊疗器械,具备一般大型常规检查手段。乡(镇)医院能开展下腹部手术、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五官科一般手术等。
  第一章勾与网点 2005年,全县已建立起完备的医疗网络,县有二级乙等医院、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监所,乡有中心医院,村有卫生所,从而能较好地保护全县人民的健康。
  第一节行政管理机构 1986年,县卫生局内设人事秘书股、防疫保健股、医政药政股、计财统计股、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991年增设公费医疗办公室。1995年12月,设局卫生工会工作委员会。1996年4月,成立中共宜黄县卫生局委员会及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局党组及局纪检组。同年6月,改公费医疗办公室为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1999年9月,经县人民武装部批准,设立局人民武装部。2002年,药政药检移交给县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所(局),医疗保障职能移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5年底,县卫生局内设三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医政股和防疫妇幼保健股,局机关有人员28人(其中干部24人,职工4人),离退休人员9人。
  2004年4月,宜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基础上组建,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主抓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和食品检验。
  宜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宜黄县红十字会归属县政府直接领导,由主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爱卫会主任和红十字会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内,配备办公室主任各1人,负担县爱卫会和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节预防监督机构宜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前身是县卫生防疫站。2004年4月,上级拨款110万元兴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730平方米,2005年初投入使用。加上原卫生防疫站的建筑面积,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315万元。2004年12月,撤销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宜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副主任医(技)师2人,主治(管)医师(护、技)11人,冰柜1台,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1件,721分光光度计1件,分析天平2台,自动恒温控制台1台,电热恒温水温箱1台,电热血液凝固器1台,电导率仪1台,车辆1部。
  宜黄县皮肤病防治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址在棠阴镇硖石村王板桥组的芭蕉寺。1986~2005年,该所收治麻风病人62人,其中11个病人在外地麻风村治疗,全部治愈。1997年10月,经省、地卫生部门考核,确认宜黄县基本消灭麻风病。2000年,该所全部迁入县城,开展皮肤病防治业务。到2005年底,完成麻风病防治监测14人,愈后监测6人,单疗存活3人。医疗技术人员有主治医师1人,主管中药师1人,初级卫生人员4人。
  宜黄县卫生监督所(副科级事业单位)2005年7月成立,地址在县妇保所三楼,有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定事业编制10人。该所负责全县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食堂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安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全县卫生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机构。
  宜黄县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86年,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有卫生技术及工作人员10名。该单位的职责是:负责全县药品监督检验、技术仲裁工作;对全县辖区药厂、经营单位、医疗单位、个体和乡村医生的药品实施监督检查与抽查,并掌握全县范围内药品质量动态。2003年,宜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政药检职能由该局担当,药检所撤消。
  第三节医疗保健机构宜黄县人民医院副科级医疗单位,1994年被评为二级乙等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3142平方米,其中医用楼房面积8617平方米。2004年中央国债资金投入50万元,县自筹资金10万元,兴建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筑面积762平方米,200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固定资产849万元。1986~2005年,县人民医院先后与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挂钩会诊治疗讲学。县人民医院还是江西省医学院抚州分院、抚州中医药学校的教学基地,承担这些院校实习生的临床实习工作。医院设院长办公室、医务科、防保科、药剂科、财务科、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设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感染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中医科;医技科室设检验科、放射科、CT室、彩超室、心电图室、胃镜室。1986年在册人数173人(其中卫技人数135人)。2005年在册人数211人,其中卫技人数186人。
  1986~2005年县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宜黄县中医院占地面积7800平方米,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固定资产360万元。县中医院是江西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实习基地,与南昌市第一医院建立长期医疗协作关系。县中医院设办公室、医务科、后勤科、药剂科;设临床科室中医科、急诊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眼科、口腔科、肛肠科、中医骨伤科、针灸室;设医技科室CT室、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诊疗室、纤维胃镜室、脑血流图检查室、检验室。1986年在册人数54人(其中卫技人员45人),2005年在册人数61人(其中卫技人员41人)。
  县中医院主要医疗设备县级保健机构宜黄县妇幼保健所1992年成立,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有干部职工2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有B超、X光等医疗设备32台,设病床20张,设综合门诊及妇产科、 口腔科、防保科,能开展剖腹产、子宫切除、宫外孕及外科下腹部手术。该所占地面积289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32万元。
  乡(镇)医疗机构 1986~2002年,全县有示范中心卫生院1所(黄陂示范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3所(棠阴中心卫生院、兰水中心卫生院、梨溪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10所(二都、东陂、白竹、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潭坊、桃陂、中港)。
  2002年,随着乡(镇)体制改革,黄陂中心卫生院与白竹卫生院合并为黄陂中心卫生院,下设白竹分院;兰水中心卫生院与中港卫生院合并为中港中心卫生院,下设中港分院。凤冈镇、城南乡、潭坊乡合并为凤冈镇后,在县城设立凤冈镇卫生院,原潭坊卫生院改为凤冈镇卫生院潭坊分院。
  2002~2005年,乡(镇)体制改革后,全县有12所乡(镇)卫生院,其中中心卫生院4所(黄陂中心卫生院、棠阴中心卫生院、梨溪中心卫生院、中港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8所(二都、东陂、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凤冈卫生院)。
  每个乡(镇)卫生院都配有1台电脑。中心卫生院和部分一般卫生院有B超机、X光机、心电图机。全县乡(镇)卫生院共计有:电脑12台,B超9台,X光机8台,心电图机8台,显微镜7台,冰箱11台,冰柜4台,尿液分析仪6台,理疗仪1台,镇痛仪1台,恒温箱2台,雾化器1台,烘干箱1台,半自动生化仪2台。
  乡(镇)卫生院能进行农药中毒、脑溢血等危重病人的抢救,也能开展一些小型手术。乡(镇)卫生院都配有防疫医生及妇保人员共43人。除医疗外,乡(镇)卫生院还承担各乡(镇)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质量安全公共卫生监督和乡村医生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村级医疗机构 1986年,全县农村恢复合作医疗。1994年,宜黄县被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改革研究试点县。1995年首先在3个乡(镇)9个村进行试点,1996年在全县16个乡(镇)扩大试点,1997年全县60%的行政村实行合作医疗。全县合作医疗积极稳妥,健康发展,《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半月谈》、《瞭望》、《健康报》等均有报道。
  全县合作医疗推行的是“合医不合药+预防保健十大病保险”的模式。1986~1990年,有合作医疗村23个,医生数46人。1991~1995年,有合作医疗村45个,医生数90人。1996~2000年有合作医疗村92个,医生数186人。合作医疗的经费来源以个人为主,集体补助,政府扶植。2001~2005年农村合作医疗处于巩固状态。
  宜黄县爱民医院 2002年建立,是一所民营医院,原名为宜黄县卫生防疫站门诊部,2005年10月更名为爱民医院,位于县城西马路北端。该院有医务人员1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3人,主治中医师1人,医师1人,中医师1人,护师2人,检验师1人。设病床10张。
  宜黄县第二医院 2003年建立,是一所民营医院。有医务人员21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主治中医师1人,医师3人,中医师1人,医士1人,护师2人,护士3人,检验师1人,药剂士1人,其他7人,设病床18张。该医院位于河东(桥头)村,有规划土地10亩。
  部分年度全县卫生机构数部分年度全县在册卫生事业人员情况部分年度全县卫生事业机构卫技人员构成情况第二章医疗 1986~2005年,县内医疗技术有所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率历年达90%以上。特别是中医,对一些疑难杂症的治疗有一定成就。
  第一节西医外科能进行普外和矫外手术,能开展脑溢血减压手术、硬膜外血肿的手术治疗及膈疝手术。
  五管科能开展鼻窦内窥镜手术、鼻中隔矫正术、筛窦开放术、上颌窦自然口扩大术、蝶室开放手术。
  妇产科能开展腹膜外剖腹产手术、子宫摘除术、较大的卵巢囊肿摘除术、阴道前后壁修补术,宫颈炎和宫颈息肉用红外激光治疗仪治疗取代药疗和手术治疗。
  手术室能用麻醉机对手术病人进行全身麻醉,能开展硬膜外麻醉加用镇痛泵减轻患者术后的疼痛。
  内科由于CT机的应用,提高了对脑溢血、脑血栓和癌症的诊断,电子胃镜的应用对食管、胃十二指肠疾病诊断准确率提高。体外震波碎石机对于直径大于0.5厘米的结石治疗方便快捷效果好。心电监护仪能对患者心脏进行24小时以上的监护。
  检验科能检查淋病、梅毒、艾滋病;能开展红斑狼疮细胞检查及骨髓涂片检查;能开展支原体、衣原体检测;全套生化检验仪设备能检查甲肝、乙肝、丙肝;能进行心肌酶谱检查及肾功能组合检查;能进行成份输血,即是患者缺血细胞就输血细胞、缺血小板就输血小板,而不是笼统的输血。
  1986~2005年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九大指标、门诊四大指标第二节中医县中医院对于肺炎、乙肝病毒感染、慢性胃炎、慢性结肠炎等疾病诊治有较丰富的经验,论文在国家、省级杂志上发表。1991年用中药治疗抢救成功一例幼儿重型肺炎并发肝昏迷患儿。1999年用中药治疗抢救成功一例小儿脓毒败血症并发中毒性心肌炎患儿。同时,在治疗性功能障碍、男女不孕不育、肝硬化腹水、子宫功能性出血、骨伤科方面亦有特色,中药泡制和钩藤茶可以直接煎成汤剂方便病人。
  1986~2005年县中医院门诊四大指标、住院部九大指标第三节医疗科研论文第三草健防疫 1986~2005年,全县建立和健全保健机构,培训接生员,推行新法接生,开展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强制实行儿童计划免疫,为人民群众创造较好的生存条件。随着医疗手段的进步,县内对传统地方病和传染病的防治效果越来越好。20年中,全县基本上没有发生疫病流行,传统的地方病也得到很好的控制。
  第一节妇女保健婚前检查 2003年10月后,政府规定取消强制性婚前检查,改为男女青年自愿进行婚前检查,由此婚检率下降。
  1986~2005年全县婚检情况孕产期管理 1990~1991年由县人民医院统计。1992年成立县妇保所,开始进行孕产期管理。1992年开始,每个乡(镇)都有妇幼保健专职医务人员,人口较集中的村都有经过培训的接生员。接生员的覆盖率达行政村的75%以上。妇女从早孕开始,妇保医生或接生员即为孕妇建立孕产期管理卡,定期为孕妇进行检查及记录,开展新法接生,产后进行随访。对高危孕妇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减少了高危孕妇的子痫、妊娠合并心脏病、产后出血及其他疾病的发病率。新法接生的全面实施,使出生婴儿的死亡率大大下降。
  1990~2005年全县孕产期管理情况妇科病普查 1986~1989年,全县没有开展妇科病普查。1990~1991年,妇科病普查由县人民医院进行。1992年起,妇保所每年组织一次免费的大型妇科病普查。在普查中发现的子宫颈炎、阴道炎都得到及时治疗。在普查中发现的乳房肿瘤、宫颈癌等其他疾病,都及时告知病者或其家人,到相关医院尽早进行诊治。在普查中,妇保人员还进行妇女卫生知识宣传,传授经期卫生、围产期卫生及劳动保护知识。
  1990~2005年全县妇科病普查情况第二节儿童保健由于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日益增多,儿童保健工作尤为重要。1986~1991年,儿童保健由各乡(镇)卫生院进行。1992~2005年,县妇保所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免费儿童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全县儿童患有疾病主要有缺铁性贫血、佝偻病、营养不良。患有疾病的儿童,每检查出一例,医务人员便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家长如何进行相应的疾病防治,并及时进行治疗。
  1986~2005年全县儿童体检情况单位:个、人第三节防疫一、计划免疫 1986年,全县为7周岁以下儿童建立计划免疫卡册,使7周岁以下儿童人人得到全程免疫。同年,全县还开展对乙脑、流脑、乙肝、甲肝四种非常规疫苗的接种工作。
  1986~~2005年全县计划免疫生物制品接种情况单位:人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 1993年,经省卫生厅组织考核,宜黄县达到部颁消灭疟疾标准。1997年,经地区卫生局组织考核,确认全县消灭了血丝虫病。经省、地两级卫生部门考核,确认基本消灭了麻风病。同时,通过上级检查验收,达到部颁消除碘缺乏病标准,因此地方性甲状腺肿病也就消灭了。
  白喉 1986~2004年,未发生白喉病例。
  梅毒 1986~2004年,根据各医疗单位的传染病报表,未发现梅毒感染者及现症病人。
  钩虫病 1986~2000年,各单位的传染病报表中未发生钩虫病人。
  地方性氟中毒病随着饮水质量的提高,1991~2000年,每年对14岁以下儿童的体验中,未查出地氟病患者。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986年发生113例,1998年发生1例,1999发生2例,2000年发生1例。
  乙型脑炎 1986~1997年,有少量“乙脑”病人散在发生,随着灭蚊工作的展开以及对儿童广泛进行“乙脑”疫苗的接种,从1997~2000年未发生“乙脑”病人。
  狂犬病 1987年发生4例,1988年发生2例,1990年发生1例。正面的宣传以及狂犬病人100%死亡的反面教训,使群众对狂犬病的危害以及预防知识家喻户晓,由此凡被狗咬的人员都会及时到县卫生防疫站接种人用狂犬疫苗进行预防。1991~2000年,未发生狂犬病例。
  细菌性痢疾 1986年以来,采取卫生宣传、灭蝇、灭蟑螂、搞好环境卫生及饮食卫生等措施,同时各医疗单位建立和加强了肠道门诊的工作,菌痢的患病人数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传染性肝炎本县传染性肝炎的类型主要有甲型肝炎、乙型肝炎、未分型肝炎。根据资料统计:1991年三型肝炎共发病106例,1995年共发病56例。2000年共发病91例。传染性肝炎传播途径多,人员流动大,对此病的预防有一定难度,各卫生部门正加大力度进行防治。
  肺结核肺结核病在本县属高发病地区,1986年病人只在就近医院对症治疗。1996年8月卫生部把本县定为结核病控制项目县。当年,卫生防疫站设立结防科,启动对全县肺结核病人的普查、治疗、跟踪、随访工作。1996~2000年,查出肺结核病人375人,治愈322人。2001~2004年,查出肺结核病人314人,治愈269人。2005年,县人民医院设立肺科门诊,结核病病人的检查治疗工作由县卫生防疫站结防科转移到县医院肺科门诊。国家对结核病病人的查治费用,实行减、免政策,减少了病人的医治费用负担。2005年,全县各地实行“拉网式”大面积的肺结核病人的普查工作,查出肺结核病人241人,治愈105人,其余病人治疗还在继续中。
  淋病 1986~1990年,没有发现淋病病例。1991~2000年,全县共发现淋病病人67例,大多数病人都为外省返乡人员。淋病属性病,为预防淋病蔓延,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卖淫嫖娼的力度,卫生部门也加强了预防性病的知识宣传,县属主要医疗机构都有治疗性病的专业技术人员。2001~2005年,加强收治力度,发现病人及时收治。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亦称SARS)。2003年春季“非典”首先在广东省一些地方发生,随后蔓延到全国20多个省、市。在抗击“非典”期间,宜黄县成立防治指挥部,县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相关单位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内。各乡(镇)成立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放预防药物。在宜黄与临县接界的桃陂检查站,凡外进人员都要接受口腔喷药消毒。在县城国家医院和乡(镇)中心医院,设立发热病专科门诊,分派专职医生接诊。在县人民医院,腾出专用病房设置感染病房,准备接收非典或疑似病人。抗击“非典”办公室每天向上级报告有无病类情况,每天在县有线电视屏幕中向全县人民公告有无病类情况。从4~11月,发热门诊共治疗外来发热、咳嗽病人249人,发热隔离区共收住院、观察外来体温在38°C以上人员15例。在宜黄没有发生“非典”病例。
  高致病性禽流感 2003年,在外地流行季节,全县重点采取措施预防禽流感病。2005年10月,全县开展了防治“禽流感”知识宣传工作,县工商局和县卫生局监督部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防外地带病毒的家禽流入本县市场。全县区域范围内尚未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1986~2005年全县传染病发病情况第四章管理医疗卫生管理包括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医政、药政等内容,关系到全县人民的健康。随着医疗卫生体制的健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了管理,使全县人民有了一个良好的医疗卫生保障。
  第一节卫生管理食品卫生 2000年,县乡两级共有卫生监督员56名。每年,以学校食堂、生猪屠宰场、职工食堂为重点场所,以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为重点品种,严格检验检疫。针对元旦、春节、国庆等节日,重点抓好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此外,对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和个人进行经常性监督、预防性监督、抽样检查及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
  1986~2000年全县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情况单位:人、次 2001~2005年,由于机构和人员调整等,没有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监测。2005年下半年,新组建的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共办理卫生许可证1206户,举办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两期共85家单位118人参加,给18户下达卫生责令改进通知书,有3户责令停止经营,4户责令整改,依法收缴假劣食品400公斤,对一家过期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予5000元罚款。
  饮水卫生县疾控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对农村部分饮水水源进行监测,重点是新建的水井或手压机井,对城市自来水或农村人口密集的供水区的水井则每年必须检查水质。通过检查,1995年农村有5口水井不合格,1997年农村有4口水井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饮水细菌超标。经过对水井周围环境的改造和对饮水进行漂白粉片(氯)消毒后,不合格的水井达到合格要求。
  1986~200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2001~2005年,由于县城新自来水厂的建立和乡(镇)自来水厂的建成,县卫生部门没有监督监测报告主要由水厂自身监测。据统计,到2005年,全县85%的人口饮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井水或山泉水,省拨改水经费达18万元,还有l5%的独户山村人口饮用的是沟渠水。
  学校卫生 1986~2005年,县、乡(镇)中小学都培训了保健老师,每周开设了卫生常识课,普及卫生知识,县防疫站、乡(镇)卫生院对学校的环境卫生、教室的通风采光以及学校食堂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意见反馈学校。县防疫站及乡(镇)卫生院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体检。主要检查学生身高、体重、视力(口腔)健康状况,并建立了中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全县34所中、小学有6所学校有保健室,县一中、实验小学各配有一名医务人员。
  1986~2000年全县学校卫生监督情况 2001~2005年,由于机构变动,没有对学校卫生(体检)监督,2005年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及周边家庭式做学生饭及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整治,重点在原料采购加工、餐具消毒、内外环境、卫生设施、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是否健康等。
  公共卫生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部门主要配合工商、农业、质量、安监、环卫等相关部门抓好从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卫生监督、卫生监测、培训指导工作。县疾控中心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建议不得从业并实行调离;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并建立考核制度,不断提高从业经营户和人员的卫生环境意识和识别商品标签的法规知识。1986~1989年,县卫生防疫站由于人员和技术原因,没有开展公共卫生监督监测。2001~2004年,又由于机构人员调整,停止了公共卫生监督监测。2005年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3户,收缴和销毁没有商品标签或商品标签不合格的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等200余件,价值800余元。建议调离不适应从业人员5人,涉及3户。
  1990~2000年全县公共卫生监督监测情况工业卫生 1998~2005年,县内国有企业承包大部分转制,招商引资出台许多优惠政策,县卫生防疫站便没有开展工业卫生监督工作。
  1986~1997年宜黄县工业卫生监督情况爱国卫生运动县爱卫委会通过散发卫生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出刊宣传栏,利用县、乡有线电视播放防病知识和图片,下发农民健康课本,参加卫生、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在中、小学开设爱国卫生常识课等形式,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县爱卫会每年组织开展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元旦、春节、国庆组织开展卫生突击周活动,清除垃圾、疏通阴阳沟,铲除污泥杂草。城镇机关单位和商店门前一直坚持实施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每年3月的第一周和9月的最后一周为公共卫生周,配合县文明委综合整治城市市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搞好城乡卫生。县爱委会每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集中投放鼠药饵1~2次。市场销售鼠药必须申办“三证”,同时组织群众消灭蚊子、苍蝇、蟑螂。县爱卫委会在1986年除县城以外的14个乡(镇)没有自来水的状况下,1996~2005年已有9个乡(镇)所地安装自来水或引进山泉水,受益人口达37540人。全县打水井、手压机井以及村民小组引用山泉水人口达92730人。县爱卫委会从1986~2005年,为农村改建以家庭自用为主的卫生厕所13674座。1995年县人民医院建成污水处理站。
  卫生救护县红十字会1993年6月,派出四批医疗防疫小分队奔赴水灾严重地区进行救护,并投入药品、衣服、大米等物资共2万余元。1994年8月4日,白竹乡上堡村发生火灾,红十字会拨给救灾款720元。1995年10月3日,红十字会拨款1000元捐助梨溪聋哑训练班学生。11月6日,棠阴镇泉源村发生火灾,红十字会拨给救灾款700元。11月8日,红十字会拨款1600元捐助4个贫困学生。1998年6月下旬,在抗击百年不遇的洪水中,县红十字会组织六批医务人员奔赴灾区开展防疫及医疗工作,并送去药品、食品、大米和衣服。2003年,梨溪医院年轻医生郑瑞刚患“肾功能衰竭”,县红十字会组织各界人士捐款,收到教育局募捐款7870.20元,国税局募捐款390元,另县卫生机关及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捐款分两次送到病人手中。2003年5月,在万众一心共抗“非典”期间,县工商联及商会部分会员捐赠价值近4000元的防护及消杀物品,个人捐赠有:朱新华(兴华种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县政协委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徐吉(宏达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县政协委员)、罗序全(龙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经理、县政协委员)、尧军(真影摄影公司经理、县政协委员);捐赠物品有:防护眼镜100副,口罩180个,消杀喷雾器26只,高筒套靴30双。县红十字会2004年下拨药品金额28170元,2005年下拨药品金额4436.23元。县红十字会组织200多人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其中86人符合献血标准并进行了无偿献血,领取无偿献血证书。
  第二节体制改革卫生制度改革 2000年,县人民医院率先在全县卫生系统将后勤科长岗位以及儿科、检验科两个科主任岗位同时进行公开竞聘,由县人事劳动局、县卫生局派领导直接参与指导,成效明显。
  2001年,在卫生人事制度管理方面,单位有自主用人权,实行卫生行业准入制以及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制。2004年,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卫生局联合组织在凤冈镇、棠阴、梨溪、中港、神岗、桃陂、新丰7所卫生院采取公开竞聘选拔院长的方法,聘任了7个卫生院院长。南源卫生院院长的选拔,是在组织考察、民主推荐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副院长聘用为卫生院院长。
  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目标管理。1993年,全县各乡(镇)实施乡、村两级医疗联网联营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85%。1994年,县卫生局制订了《宜黄县药品采购管理规定》,率先在全省实行药品管理“四统一”模式,受到卫生部、省卫生厅及地局表彰。
  2004年,全县12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年,全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医生、妇保人员的工资及业务经费,由原来的乡(镇)财政所管理统一划为县卫生局管理。2005年10月,县卫生局设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乡村防保体制改革 1994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国务院政研室、卫生部将宜黄定为全国十四个县(市)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县卫生局制订出实施方案和章程,并付诸实施。同年,宜黄县被世界银行、卫生部定为结核病跟踪防治项目县,此项目与卫V1项目、合作医疗试点项目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00万元。
  1995年3月,宜黄县县率先在全区实行防保工作一体化管理。9月,全县44名农村防保人员转为全民合同工。
  2004年,对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实行任务带经费管理。
  公费医疗制度改革 1986~1990年,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医药费在指定的医疗单位审核后全额报销。
  1991~1996年5月,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医药费由公费医疗办主任审核后,在公费办报销医药费的90%,在单位报销10%。1996年公费医疗改为职工医疗保险,并确定职工医疗保障制度10项原则:为城镇全体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国家、单位和职工三方面合理负担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待遇与个人与社会的贡献适当挂钩,减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负担,对医疗机构合理补偿,逐步实现卫生资源的优化配制和合理利用,公费、劳保、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同步,保证资金合理使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对参保人员,不能随意到外地就诊,职工个人账户结余可继续使用和继承,单位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持县医保办收据回单位报销,调离本县注销医疗证领取节余金额,规定每年1月和7月办理离退休医疗证,各乡(镇)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在所属乡(镇)卫生院就医,超范围的药费,未批准的自购药费及违犯规定的药费不能报销,弄虚作假、涂改处方和发票通报批评或罚款100~200元。享受政策照顾的人员是:老红军、退役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抗日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副县级以上待遇的离休干部在当地就医个人不负担住院床位费和大型检查治疗费,到外地就医个人负担10%床位费,定点医院负担5%,用人单位负担10%。见义勇为负伤医疗费用不记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负担60%,见义勇为基金负担30%,所在单位负担10%。癌症及精神病患者不设自付段,医疗费用参照退休人员规定结算。
  医疗基金的统筹与管理说明:个人账户指参保职工个人享受的医疗费定额。
  在职人员报销负担比例离退休人员报销负担比例第三节医政管理县人民医院1984年开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即每年年初医院向各科室下发本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和奖罚制度,每周星期二下午院部召集科主任以上干部参加院周会议,学习时事政治,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小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工作。然后由科主任在晨会上向全体员工传达,安排一周工作。从1993年开始,县医院每年对干部职工进行医德医风考核评比。护理部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总护士长负责制,采取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管理。同时,成立控制院内感染委员会,检查监督院内清洁、消毒、隔离、无菌操作等技术工作,合理使用和进行抗菌素及发生院内感染的登记工作。院内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专业技术考核,挂钩职务晋升奖金分配。
  县中医院对全院实施目标管理,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控制院内感染委员会,有一名副院长抓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鼓励医务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的学习。
  乡(镇)医院从1986年开始,实行单位目标管理,乡、村两级医疗联网联管一体化管理,对防保人员实行任务带经费管理。从2004年开始,各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医生、妇保人员工资及业务经费,统一上划县卫生局管理。
  个体医生按照《宜黄县村卫生所管理办法》、《宜黄县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申请开业,持“执业证”上岗。县卫生局每年培训考核,达标验收。
  第四节药政管理 1986~2002年,县卫生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内容包括医疗市场及处方、药品质量、麻醉剧毒药品管理,重拳打击非法行医。2000年现场监督记录50多份,下达整改意见书12份,处罚9人。2003~2005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政管理。
  麻醉剧毒药品在私营药店不得经营,个体诊所医生不得处方开药。县级及乡(镇)国有医院对于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对于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不得转售。
  宜黄县中西药材批发零售单位有:宜黄医药公司专营中西药材批发经营业务。全县私营药店共46家,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和百草堂大药房最大两家。
  1986~2005年全县药品监督检查检验情况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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