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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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58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教师
分类号: G451.2
页数: 2
页码: 549
摘要: 2005年,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总数2136人,比1986年的2887人减少751人。人员精简,老师的素质普遍提高,其中有研究生学历8人,本科学历382人,专科学历327人;有中学特级教师1人,中学高级教师129人。1900年开展对全县民办教师的职务评审,其办法参照公办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1988年,学校开始对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学历尚未达标的老师进行卫星电视师范学历培训,当年招收中师学员38名,高师学员134人。是年,招收高师中文专业学员60人。1996年,学校首次开设高师本科教育管理专业班,招收学员89人;高师本科中文班,招收学员71人。一年后,经考试合格,发给《江西省小学新教师培训合格证》。
关键词: 教师队伍 师资培训

内容

2005年,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总数2136人,比1986年的2887人减少751人。人员精简,老师的素质普遍提高,其中有研究生学历8人,本科学历382人,专科学历327人;有中学特级教师1人,中学高级教师(小学特级)129人。
  第一节队伍 1986年上半年,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总数为2887人,其中专职教职工2215人,非专职教职工672人;公办1090人,民办1797人。2005年,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总数2136人在教师中,民办教师的吸收、任用、辞退、报酬等一系列工作从1989年底开始。1900年开展对全县民办教师的职务评审,其办法参照公办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1991年,对全县民办教师执行“关、招、转、辞、退”的政策进行综合治理整顿,不增加新民办教师,每年安排指标,选招民办教师到师范学习,下达专项指标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清退不在册民办(代课)教师。2002年,全县民办教师问题基本解决,据统计,全县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559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54.22%。
  第二节待遇改革开放以后,教师的政治地位明显提高,重视从教师队伍中选拔干部。1986年后,全县有20多名教师走上县、局领导岗位,其中有副县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局长、副局长。全县每届县、乡(镇)党代会、人大会都有教师代表参加,有的还多次当选为市、县人大代表,市、县政协委员。
  教师工资自1987年起,执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标准,并上浮10%。增设教龄工资最高每人每月10元,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6元。1993年进行套改,教师工资大幅度提高。1997年,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600~700元,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500~600元。1997年后,教师工资紧靠干部行政工资,即中学高级教师紧靠副县级行政干部工资,小学高级教师和中学一级教师紧靠正科级行政干部工资,依此类推。凡教龄满30年的退休教师,保留教龄津贴,工资100%发放,高于行政干部的82%。
  1986年,教师的子女在多子女无子女就业的情况下,与国家干部同样可以照顾安排一名子女就业于县直国有企业单位。教师的住房,1996年在县城河东开发区解放大道旁,建成两幢教师安居住房,1999年有44位乡(镇)老教师返城在安居住房内入住。
  第三节教师培训教师培训一般以学校教研组或年级组为单位,每周2~3小时或一个下午,学习上级文件,集体备课说课或个案研究,也有大专函授自学考试、电子“三沟通”等学习。教师轮流参加县教研室与进修学校举办的各类短训班和长年培训班学习,并选派教师赴省、市参加计算机短期脱产学习。
  1984年10月,成立宜黄县教师进修学校。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幼儿园,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并协助开展教育科研。1985年秋,学校招收第一批学员22人脱产学习,他们绝大多数为直接顶替父母工作、又无相应学历的教师,学制两年。翌年又招收学员25人,这些学员于1987年和1988年毕业,各自回到教学岗位。1988年,学校开始对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学历尚未达标的老师进行卫星电视师范学历培训,当年招收中师学员38名,高师学员134人(其中中文专业班91人,英语专业班26人,地理专业班5人,数学专业班8人,物理专业班4人)。1990年,学校增设高师政教专业班,招收学员62人。1992年,学校组织240名民办教师参加中师培训,主要利用星期六、星期天的时间在进修学校集中授课。是年,招收高师中文专业学员60人。1993年,学校分3期对全县村级小学校长进行岗位培训,有学员132人,面授3个月后,经考试合格,发给《校长岗位证书》。1994年,学校增设高师文史班,有学员51人。1996年,学校首次开设高师本科教育管理专业班,招收学员89人;高师本科中文班,招收学员71人。是年,学校对全县205名小学骨干教师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骨干教师培训证》。县进修学校还对小学新教师进行了培训,对象是新分配到各小学、幼儿园的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进行1周的培训,采取业余自学与面授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进行。一年后,经考试合格,发给《江西省小学新教师培训合格证》。1997年,学校举办了全县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辅导培训班。这年,学校高师本科政教专业班招收学员153人,其中有部分非教育系统人员。据统计,县教师进修学校自创办至2005年,共培训在职教师及村级校长1241人,培训新教师112人。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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