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546 |
| 颗粒名称: | 二、经费管理与使用 |
| 分类号: | G467 |
| 页数: | 2 |
| 页码: | 540 |
| 摘要: | 1986年,根据“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办学原则和县乡财政分灶吃饭的精神,县直中小学及幼儿园由县财政局拨付经费,各乡(镇)学校由各乡(镇)财政所拨付经费,但全县教育经费的编制、报告、经费收支、统计报表由教育部门负责,并行使指导、监督职权。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和各种津贴及学校办公、校舍修建、设备添置等。由于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承受能力的差异,一些乡(镇)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2002年,全县教育经费收回县财政集中管理,从而确保全县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同时严禁学校乱收费行为。 |
| 关键词: | 教育拨款 教育经费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