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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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53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资金管理
分类号: D675
页数: 1
页码: 536
摘要: 发展资金是国家财政为老区和贫困地区设立的专项资金,首先用于从生活上帮助群众解决温饱问题,如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同时,对一些发展生产所必需的基础设施项目,如道路、桥梁、学校、卫生等项目也可进行扶持。老区发展资金的使用,在1999年前,国家规定为有偿扶持和无偿扶持两种,对有经济效益的项目使用发展资金扶持的,实行部分有偿和到期回收原则,以建立本县之扶贫基金,继续安排周转使用。至1995年,安排有偿扶持的资金,实际回收的不到应收资金的5%。为此,县老建办在资金使用上,重点实行责任管理,通过县、乡财政拨付,设立专门会计,按实施进度付款,专项用于项目建设,接受县审计部门审计。
关键词: 社会保障 老区建设

内容

发展资金是国家财政为老区和贫困地区设立的专项资金,首先用于从生活上帮助群众解决温饱问题,如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同时,对一些发展生产所必需的基础设施项目,如道路、桥梁、学校、卫生等项目也可进行扶持。老区发展资金的使用,在1999年前,国家规定为有偿扶持和无偿扶持两种,对有经济效益的项目使用发展资金扶持的,实行部分有偿和到期回收原则,以建立本县之扶贫基金,继续安排周转使用。
  由于老区乡(镇)家底子薄,资金回放的观念也不强,一些使用有偿资金且效益较好的项目,到期也很难回收。至1995年,安排有偿扶持的资金,实际回收的不到应收资金的5%。1999年后,国家不再要求有偿,但使用效益却要求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为此,县老建办在资金使用上,重点实行责任管理,通过县、乡财政拨付,设立专门会计,按实施进度付款,专项用于项目建设,接受县审计部门审计。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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