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523 |
| 颗粒名称: | 六、残疾人福利 |
| 分类号: | D632.1 |
| 页数: | 2 |
| 页码: | 532 |
| 摘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政府第58号省长令,从1998年起,残疾人就业按1.5%比例进行安置,凡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单位必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1~2005年,全县有16名低视力儿童享受李嘉诚基金会“长江新里程计划”的捐助就学;30名在校残疾学生,享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扶残助学项目;县残联先后扶助72名残疾学生就读,总金额达15000元。残疾人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学杂费全免,其子女享受减免学杂费的照顾。 |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