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520 |
| 颗粒名称: | 三、灾害救济 |
| 分类号: | D632.1 |
| 页数: | 2 |
| 页码: | 530 |
| 摘要: | 宜黄常遇洪、涝、旱、霜、虫等自然灾害。1986~2005年,受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230万元。为及时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县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机制,救灾经费分级负担。每次县内发生灾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及时深入灾区第一线指挥救灾。县民政局则全力以赴,快速调查和核实灾情,迅速上报。并通过社会救济、生产自救、群众互助等形式,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帮助灾民渡过难关。同时发动全县人民向受灾群众捐赠衣物2.5千件,收到社会捐款6.6万元,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从未因救灾救济不力而出现非正常现象。 |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