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害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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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520
颗粒名称: 三、灾害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530
摘要: 宜黄常遇洪、涝、旱、霜、虫等自然灾害。1986~2005年,受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230万元。为及时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县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机制,救灾经费分级负担。每次县内发生灾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及时深入灾区第一线指挥救灾。县民政局则全力以赴,快速调查和核实灾情,迅速上报。并通过社会救济、生产自救、群众互助等形式,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帮助灾民渡过难关。同时发动全县人民向受灾群众捐赠衣物2.5千件,收到社会捐款6.6万元,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从未因救灾救济不力而出现非正常现象。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内容

宜黄常遇洪、涝、旱、霜、虫等自然灾害。1986~2005年,受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230万元。为及时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县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机制,救灾经费分级负担。每次县内发生灾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及时深入灾区第一线指挥救灾。县民政局则全力以赴,快速调查和核实灾情,迅速上报。并通过社会救济、生产自救、群众互助等形式,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帮助灾民渡过难关。
  1989年6月中旬,全县发生特大暴雨,连续降雨量达352.8毫米,造成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农作物受灾面积6479公顷,死亡大牲畜650头、房屋倒塌230间、直接经济损失1051万元,县当年发放救灾款12.08万元,下拨粮食5200吨,衣被3万多件。1998年6~7月间,全县连降暴雨、引发山洪,死亡1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459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0.230万元,当年下拨救灾款142万元。同时发动全县人民向受灾群众捐赠衣物2.5千件,收到社会捐款6.6万元,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从未因救灾救济不力而出现非正常现象。
  1986~2005年,发生的旱灾、水灾、霜冻、虫灾等各种灾害,受灾面积达80225公顷,粮食减产508888吨,直接经济损失75516.9万元,国家与省、地(市)、县及时发放救灾款1287.97万元。
  1986~2005年全县农村自然灾害及救济情况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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