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510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安置 |
| 分类号: | D632 |
| 页数: | 3 |
| 页码: | 526 |
| 摘要: | 县委、政府对安置工作十分重视,认真执行退伍安置政策,每年的复员退伍兵和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都认真按政策办理,妥善进行安置,使其各得其所。充分发挥他们在各行各业的积极作用,尽量做到人尽其才。“两江”移民20世纪70年代初已安置妥当,合理规划了山场和土地及建房宅基地。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内,往后的安置领导小组,均根据人事变动,作相应调整。每年的退伍安置,按照上级安置政策,结合实际,由领导小组制定安置方案,交办公室具体实施。1993~2002年,共接受安置军队退休干部3人,下拨部队拨给的4万元建房资金。 |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优抚安置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