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待军烈属复退军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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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509
颗粒名称: (五)优待军烈属复退军人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525
摘要: 对义务兵家属在生产生活中有困难的,村、组开展帮扶活动。对退伍回乡务农的,在治病时遇到困难的,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对其子女入学有困难的烈军属,民政部门也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优抚对象中遇到天灾人祸、生活发生困难的,在民政部门不定期下发的临时救济款中给予救助。县福利院和神岗乡办的光荣院,有床位23张,入院收养20人。每年给神岗乡光荣院拨款2000~5000元,2004年一次拨了2万元。2000年,纪念抗美援朝50周年时,对参加抗美援朝的老战士拨专款进行慰问。2001年,省政府下拨专款,给全县56位健在的抗美援朝老战士,逐一登门送给每人慰问金300元。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拥军优属

内容

对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1986~1998年8月,由各乡(镇),自定优待标准,全年的优待金一般在800~1000元之间。为了消除差别,1998年9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优抚保障基金筹集和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从1998年起,农村义务兵的优待金由全县统筹解决,不应由农民全部负担。统筹的办法:农业人口,每人每年按0.5元收取;机关干部,每人每年按8元收取;企业职工,每人每年按4元收取。所筹的资金入县双拥保障基金账户,到每年年终,义务兵按每人1108元发放,进藏义务兵按一般义务兵的3倍发放。对义务兵家属在生产生活中有困难的,村、组开展帮扶活动。对退伍回乡务农的,在治病时遇到困难的,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对其子女入学有困难的烈军属,民政部门也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优抚对象中遇到天灾人祸、生活发生困难的,在民政部门不定期下发的临时救济款中给予救助。1986~2005年,全县还发放衣服、鞋帽、蚊帐计4869件,棉被302床。县福利院和神岗乡办的光荣院,有床位23张,入院收养20人。每年给神岗乡光荣院拨款2000~5000元,2004年一次拨了2万元。每年给县办光荣院拨款1~2万元,2003年拨了2.5万元。2000年,纪念抗美援朝50周年时,对参加抗美援朝的老战士拨专款进行慰问。2001年,省政府下拨专款,给全县56位健在的抗美援朝老战士,逐一登门送给每人慰问金300元。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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