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502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拥军优抚 |
| 分类号: | D632 |
| 页数: | 3 |
| 页码: | 524 |
| 摘要: | 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拥军优抚活动,每年的“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县党政机关依例组织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走访驻宜部队,慰问全体官兵。对全县烈、军属、伤残军人进行定期抚恤,给在乡的老复员军人送去定期定量补助,给现役军人家庭发放优待金,给优抚对象中的部分困难人员送去钱物及衣被等。1992年7月27日,赴北京光荣出席全国拥军优属模范表彰会,受到民政部领导接见。对退伍回乡务农的,在治病时遇到困难的,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县福利院和神岗乡办的光荣院,有床位23张,入院收养20人。 |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拥军优属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