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婚姻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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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501
颗粒名称: 六、婚姻管理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524
摘要: 1986年9月,县民政局举办各乡(镇)婚姻登记员培训班,组织学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等法律知识,提高婚姻登记员的执法水平。全县16个乡镇各配备一名登记员,依法办理本乡(镇)婚姻登记工作。1986~1993年,共办理结婚登记计8616对,同时也办理离婚登记560对。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2003年3月,县民政局成立婚姻登记服务所,集中办理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更好地完善婚姻登记制度。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民政经济

内容

1986年9月,县民政局举办各乡(镇)婚姻登记员培训班,组织学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等法律知识,提高婚姻登记员的执法水平。全县16个乡镇各配备一名登记员,依法办理本乡(镇)婚姻登记工作。1986~1993年,共办理结婚登记计8616对,同时也办理离婚登记560对。
  1994年,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开始实施,针对以往在登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县民政局充分利用全县开展普法宣传的有利时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以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地遵法、守法,按法律办事,使全县婚姻登记率和婚姻登记合检率逐年提高,一些结婚未办理登记的也积极补办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2003年3月,县民政局成立婚姻登记服务所,集中办理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更好地完善婚姻登记制度。1994~2005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共13200对,办理离婚登记1249对。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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