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499 |
| 颗粒名称: | 四、殡葬管理 |
| 分类号: | D632 |
| 页数: | 1 |
| 页码: | 523 |
| 摘要: | 2002年10月,宜黄县殡葬事业管理所成立,之后着手进行“回归园”各项筹备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回归园”于2004年竣工。此项工程是以招商引资的方式进行,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程建设由投资方负责,整个“回归园”占地191.5亩,内设有骨灰室、悼念厅、停尸间、火化间、办公室、宿舍、车库、食堂等,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产权归经营者,人员及经营收入等由经营者管理。2005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始推行火葬事业。 |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民政经济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