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4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政管理
分类号: D632
页数: 3
页码: 522
摘要: 县民政局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依法进行县级勘界、社团管理、地名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管理、烈士褒扬等工作。有勘界任务的乡(镇)村也分别由乡(镇)村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参与本辖区内的勘界工作。勘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划定习惯线,核定法定线,解决争议线。全线共埋设6个三面界桩及10个二面界桩。并签订界桩委托管理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2003年3月,县民政局成立婚姻登记服务所,集中办理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更好地完善婚姻登记制度。1994~2005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共13200对,办理离婚登记1249对。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民政经济

内容

县民政局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依法进行县级勘界、社团管理、地名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管理、烈士褒扬等工作。
  一、勘界 1996~2000年,进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1997年3月成立宜黄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民政、城建、水电、农业、财政、林业、公安、司法、土管、经贸委、档案等单位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内),由民政局领导,负责勘界工作的干部,借调外单位2名技术人员负责勘界日常工作。有勘界任务的乡(镇)村也分别由乡(镇)村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参与本辖区内的勘界工作。勘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划定习惯线,核定法定线,解决争议线。这项工作经过内业(制定方案、调查、收集资料、核图、座谈)——外业(实地踏勘、埋桩、测绘、调绘)——内业(座谈、签订协议、资料汇总、上报资料整理归档)——报地、省勘界办验收等过程。经过4年的工作,分别于1998年12月勘定临(川)宜(黄)线,边界线长58.812公里。1999年8月勘定宜(黄)宁(都)线,线长为31.832公里。1999年10月勘定乐(安)宜(黄)线,线长为41.446公里。1999年11月勘定崇(仁)宜(黄)线,线长为77.845公里。2000年7月勘定南(城)宜(黄)线,线长为30.349公里。2000年8月勘定南(丰)宜(黄)线,线长为48.537公里。划定了6个三县交汇点,即位于临川市龙溪镇金坑村委会与崇仁县许坊乡新建村委员会和宜黄县桃陂乡曾坊村委会交界的山脊上,距离马鞍山水库坝西端约650米的临(川)崇(仁)宜(黄)三交点。位于临川市茅排乡山陂村委会与南城县睦安乡骆山塘村委会和宜黄县南源乡元坳村委会交界的山脊上,距离芙蓉山(1170.0米)三角点东偏东南约215米的临(川)南(城)宜(黄)三交点。位于南城县里塔镇欧坊村委会与南丰县沙岗乡熊坊村委会和宜黄县神岗乡下湾村委会交界的山脊上,距离宜黄县下湾村委会湖坊自然村东面780米的南(城)南(丰)宜(黄)三交点。位于南丰县洽村乡明阳村委会与宜黄县新丰乡护竹村委会与宁都县肖田乡带源村委会交界的山脊上,距离护竹村委会根竹坑自然村东约2460米(石亭边)的南(丰)宜(黄)宁(都)三交点。位于乐安县坪溪乡严坑村委会与宜黄县的白竹乡(现黄陂镇)大铭村委会和宁都县肖田乡郎际村委会交界的山脊上,距离乐安县坪溪乡严坑村委会大龙山自然村东南325米的乐(安)宜(黄)宁(都)三交点。位于乐安县谷岗乡圭峰村与崇仁县山斜乡东山村和宜黄县二都镇山前村交界之山坳处的崇(仁)乐(安)宜(黄)三交点。
  全线共埋设6个三面界桩及10个二面界桩。并签订界桩委托管理责任书。
  2000年底勘界工作结束,在1:1万的地形图上勾划出有史以来第一条全长为288.821公里的法定行政边界线。
  二、社团管理 1991年3月,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宜黄县社会团体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县民政局增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境内社会团体的登记与管理。1992年,着手对全县各类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清理整顿。1993年,列入清理整顿的社会团体组织共55个,经复查登记的团体组织32个。1998年2月,对全县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第二次清理整顿。本着“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的原则,着重整顿己注册登记的32个社团组织,通过清理整顿,注销23个,保留9个。依照上级关于取缔邪教组织的通知精神,县民政局于1996年8月,发布宜民(1996)字第60号通告,取缔了“血水圣灵”邪教组织。2004年后,全县有6个社团组织相继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到2005年止,全县进行登记的社团组织15个。
  三、地名管理宜黄县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成立于1980年11月,1989年10月前,由县政府办公室代管。1989年底划归县民政局管理,对外保留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名称。地名办已编辑出版《江西省宜黄县地名志》,该书以志为主,辅之以“录”,版面格式为辞典式,全书分行政区与居民点,行政与企事业单位,重要人工建筑,自然地理实体,革命纪念地与名胜古迹,有关地名附录等主要部分。此外还汇集县政区图、城区图、古县图、公社地名图以及各类彩色或单色照片52幅。路、街、巷、门牌的设置工作也在陆续展开。1986~2005年,全县新增自然村10个,减少自然村2个,合计有自然村1281个。
  四、殡葬管理 2002年10月,宜黄县殡葬事业管理所成立,之后着手进行“回归园”各项筹备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回归园”于2004年竣工。此项工程是以招商引资的方式进行,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程建设由投资方负责,整个“回归园”占地191.5亩,内设有骨灰室、悼念厅、停尸间、火化间、办公室、宿舍、车库、食堂等,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产权(40年限)归经营者,人员及经营收入等由经营者管理。2005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始推行火葬事业。
  五、烈士褒扬为纪念革命烈士,弘扬革命精神,宜黄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始建于1964年,因当时经费不足,部分工程未能配套。1990年上级拨款3万元,对纪念碑四周的围基墙脚、碑身碑体的大小字重新贴金及四周绿化工作进行修缮。1992年上级又拨款2万元,对纪念碑的门楼和花盘等,进一步修缮。1997年,革命烈士纪念碑被县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为纪念中央红军第四次反“围剿”黄陂和东陂战役的胜利,1984年和1990年,分别在东陂和黄陂两镇所在地各建造纪念亭,以纪念阵亡烈士。1998~2003年,宜黄县因公牺牲的汪贵发、孙德荣、章江宜,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六、婚姻管理 1986年9月,县民政局举办各乡(镇)婚姻登记员培训班,组织学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等法律知识,提高婚姻登记员的执法水平。全县16个乡镇各配备一名登记员,依法办理本乡(镇)婚姻登记工作。1986~1993年,共办理结婚登记计8616对,同时也办理离婚登记560对。
  1994年,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开始实施,针对以往在登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县民政局充分利用全县开展普法宣传的有利时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以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地遵法、守法,按法律办事,使全县婚姻登记率和婚姻登记合检率逐年提高,一些结婚未办理登记的也积极补办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2003年3月,县民政局成立婚姻登记服务所,集中办理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更好地完善婚姻登记制度。1994~2005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共13200对,办理离婚登记1249对。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