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工资制度的原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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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474
颗粒名称: (一)确定工资制度的原则
分类号: F244.2
页数: 1
页码: 515
摘要: 确定机关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的原则: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应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在此基础上建立正常增资制度。同时将工资外补贴逐步纳入工资。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工资中活的部分,通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津贴、奖励制度,使工作人员报酬与其实际贡献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平均主义;建立正常增加工资的机制,使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随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
关键词: 工资制度 工资改革

内容

确定机关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的原则: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应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在此基础上建立正常增资制度。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应根据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定期进行调整,保障工作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同时将工资外补贴逐步纳入工资。
  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原则: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体现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自身特点的工资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工资中活的部分,通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津贴、奖励制度,使工作人员报酬与其实际贡献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平均主义;建立正常增加工资的机制,使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随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使工资管理逐步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与改革,按照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的改革思路,打破“铁工资”、“铁交椅”、“大锅饭”弊端,根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有效地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2004年,在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将职工现行工资中活工资部分30%或40%与奖金和单位合法创收部分捆在一起使用,组成绩效工资总额,分岗位津贴、效益津贴、考勤津贴、职称(职务)津贴四大部分重新进行分配,陛得了明显成效,调动了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积极性。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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