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制度改革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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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473
颗粒名称: 一、工资制度改革与调整
分类号: F244.2
页数: 3
页码: 515
摘要: 根据1993年《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制工资。确定工资制度的原则确定机关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的原则: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应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在此基础上建立正常增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应根据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定期进行调整,保障工作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即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
关键词: 工资制度 工资改革

内容

根据1993年《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规定,机关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实行职级制工资。
  确定工资制度的原则确定机关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的原则: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应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在此基础上建立正常增资制度。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应根据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定期进行调整,保障工作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同时将工资外补贴逐步纳入工资。
  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原则: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体现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自身特点的工资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工资中活的部分,通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津贴、奖励制度,使工作人员报酬与其实际贡献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平均主义;建立正常增加工资的机制,使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随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使工资管理逐步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与改革,按照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的改革思路,打破“铁工资”、“铁交椅”、“大锅饭”弊端,根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有效地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2004年,在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将职工现行工资中活工资部分30%或40%与奖金和单位合法创收部分捆在一起使用,组成绩效工资总额,分岗位津贴、效益津贴、考勤津贴、职称(职务)津贴四大部分重新进行分配,陛得了明显成效,调动了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积极性。
  工资制度机关行政人员的工资制度:机关行政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分为职务工资(每一职务层次设若干工资档次)、级别工资(共分为15级,一个级别设置一个工资标准)、基础工资(现为230元)、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元,直至到离退休当年为止)。
  机关工人的工资制度,根据机关工人劳动特点,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三部分构成,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构成。
  机关工人奖金,根据对工人劳动实绩、劳动态度、服务质量的考核确定。奖金在工人基本工资中的比例为30%,但奖金的发放,要适当拉开档次,具体发放办法由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定。
  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制度: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津贴(活工资)两部分构成。固定(活的部分)在工资构成中所占比例,全额拨款单位,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差额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有条件的自收自支单位,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或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管理人员工资制度: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其工资构成分为职员职务工资和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两部分。
  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制度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即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即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
  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制度与改革根据1995年《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规定,为了增强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企业工资分配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弊端,必须对企业的工资制度进行改革,使企业职工的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挂起钩来,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促进生产发展和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
  企业干部执行省统一的国有企业干部工资标准;企业工人执行省统一的国有企业工人工资标准;企业内部工资改革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的差别。打破等级工资制,推行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浮动工资、提成工资等分配方法。企业进行工资改革,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要征求企业工会意见,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999年7月1日以后,省劳动厅赣劳计(1999)45号文调整了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定级进档工资标准,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了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新型分配办法,以及试行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制。
  随着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县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形式。同时还加强对企业工资管理的宏观调控,实行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为主要内容的监控机制。
  工资调整行政事业单位:1993~2003年,对行政事业单位共进行六次大范围调整工资。1993年、1995年各进行了一次工资调整,两次人均增资81元;1997年进行了两次工资调整,两次年人均增资45元;1999年又进行了两次工资调整,两次年人均增资118元;2001年又进行了两次工资调整,两次年人均增资169元;2003年再次进行了两次工资调整,两次年人均增资87元。
  企业单位:1988年始,国营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1995年、1999年两次对企业进行了工资调整;1995年参加调资人员7852人,其中:国有企业6536人,集体企业1316人;1999年参加调资人员8537人,其中:国有企业6991人,集体企业1546人。
  1995~1997年全县企业工资调整情况单位:人1993~2003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情况单位:人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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