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就业管理与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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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457
颗粒名称: (三)就业管理与安置
分类号: F241.4
页数: 1
页码: 509
摘要: 1990年7月,成立县劳动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兼任,办公室设劳动就业局内,具体负责劳动就业工作事宜。2003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8个单位组成。2004年9月,出台《宜黄县关于优化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的实施方案》,取消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5年5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黄县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出台。2000~2005年,共安置从业人员8227人次,2675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关键词: 劳动就业 就业制度

内容

1990年7月,成立县劳动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兼任,办公室设劳动就业局内,具体负责劳动就业工作事宜。
  2003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8个单位组成。其职责为: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快街道(镇)社区工作平台建设的督办,大力推行“一站式”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搞好再就业援助;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加强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04年9月,出台《宜黄县关于优化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的实施方案》,取消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05年5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黄县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出台。该计划以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主要运作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青年预备就业工作机制。2000~2005年,共安置从业人员8227人次,2675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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