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454 |
| 颗粒名称: | 一、劳动就业 |
| 分类号: | F241.4 |
| 页数: | 3 |
| 页码: | 508 |
| 摘要: | 就业制度 1986年贯彻“三结合”方针,采取由国家安排就业,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广开就业门路,鼓励待业人员到农村、集体、乡镇企业就业。建立健全待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待业人员发放待业证,对全民和县以上大集体单位提干、招工、补员和技校招生、介绍临时工,按规定都必须有待业证,要从已办证登记就业手续的人员中招收。各级劳动服务公司要组织和安置好本单位的待业人员就业;大力开展就业前培训工作,要定向培训,做到先培训,后就业,安排就业岗位。就业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进行身份置换,是企业改制的一个重要标志。改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共3630份,重新签订合同的200人。 |
| 关键词: | 劳动就业 就业制度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