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拥政爱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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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42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拥政爱民
分类号: E225
页数: 2
页码: 496
摘要: 人民的军队爱人民是解放军的优良传统。20年中,驻宜黄的武警和消防部队干部战士,坚持与宜黄人民打成一片,在扶危济困、抢险救灾方面,充分体现了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军民鱼水关系的内涵,得到宜黄老百姓的爱戴。第一节军(警)民共建县武警中队,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时刻牢记宗旨,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大队每年还出车80余次,警力100多人次,为县属有关单位及县区主要街道打扫卫生、清理垃圾,为创文明城镇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 军民关系 拥政爱民

内容

人民的军队爱人民是解放军的优良传统。20年中,驻宜黄的武警和消防部队干部战士,坚持与宜黄人民打成一片,在扶危济困、抢险救灾方面,充分体现了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军民鱼水关系的内涵,得到宜黄老百姓的爱戴。
  第一节军(警)民共建县武警中队,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时刻牢记宗旨,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县每年组织的整治县容环境活动中,武警中队官兵总是闻风积极参加,并发扬特别能吃苦的精神,与地方干群一道,打扫卫生,清理垃圾,帮助整治市容环境,劳动中脏活、累活抢着干,处处干在前头,受到干群的广泛好评。
  1990~2005年,县消防大(中)队始终把拥政爱民,警民共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一年春节,大队官兵都坚持义务到县车站维持秩序,整治环境,让旅客享受好的服务。大队每年还出车80余次,警力100多人次,为县属有关单位及县区主要街道打扫卫生、清理垃圾,为创文明城镇做出了贡献。
  县人民武装部自1996年4月收归军队建制后,成立以政委为组长的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队拥政爱民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安排专门经费,使拥政爱民。工作持续健康的展开。
  1996~2000年,县人武部与县水泥有限公司结成对子,形成军民共建的关系,双方结成共建后,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共学、共育活动。5年间,坚持共同学习制度,开展政策宣传,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及国防教育,坚持每年“八一”节双方共同走访制度,共商军民发展大计,定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经常开展篮球等体育比赛,搞好军民联欢,从而活跃了军地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密切了军地关系,增进了军民团结。县人武部于1996年9月,利用军事单位的优势,组织官兵对水泥有限公司即将上岗的青年技术工人进行军训,提高工人的组织观念,培养勇猛顽强的战斗作风。同时,还积极指导水泥有限公司抓好民兵连部建设,办好青年民兵职工之家,促进企业民兵工作的落实和发展。为了支持县人武部军营建设,县水泥有限公司于1997年上半年捐资5000元,新建起人武部篮球场。
  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0周军活动中,1997年7月,县人武部举办了宜黄县“八一”杯篮球赛,县直17个单位和乡(镇)人武部组队参加了这场球赛,从而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
  1999年3月,县人武部组织(林业局、经贸委、粮食局、凤冈镇、原城南乡)5个基层人武部具有一定特长的65名民兵,组成了5个学雷锋义务服务小组,利用两天时间,在县政府门口、县城车站摆摊设点,开展兵役法、土地法、建筑法、森林法、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农业、林果树栽培技术咨询服务和义务理发,修理自行车和家电维修等便民活动。共接待咨询人员600余人次,修理自行车26辆,维修家电21件次,电工服务19人次,义务理发17人。与此同时,县人武部还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上街清理街道卫生,清扫街道350米。各基层人武部在此期间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做好事246件次,义务帮工425个。
  2003年,县消防中队与县委党校建立警民共建单位,制定了公约,开展互相学习活动。消防中队帮助党校的在培学生搞军事训练,以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党校则利用知识优势,为消防中队官兵授课,以培养警地两用人才。与此同时,消防中队还注重社会效应,开展告别陋习,争做文明城市的倡议活动,认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20条》,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
  从2004年起,县武警中队与县一中建立警民共建单位,每年义务帮助县一中完成学生军训,累计达4000余人,为提高学生的组织观念,养成吃苦、勤奋学习的优良作风打好一定的基础。
  第二节扶贫济困 1998年,宜黄特大的山洪发生后,县人武部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支援灾民,共捐款16.5万元,捐衣物28万余件。同时为困难户、烈军属捐款8935元,捐物折合人民币17600余元。
  为实施县妇联“春蕾计划”,从2003年始,县人武部与凤冈一小一名学生建立扶贫助学关系,每年出资500元资助该生就读。
  2004年,县武警中队官兵,积极主动帮助驻地农民收割稻谷10余亩,解决困难户劳力不足的问题。2005年5月,县中队发现凤冈镇一处巷内经常积水,群众行动很不方便,中队即派出官兵查找原因,及时清理地下水道,保证了道路的畅通,赢得了群众的信誉。
  第三节排难除险为了切实保障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2000年,县人武部成立了宜黄县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站,负责处理县内驻军单位、军人、军属、宜黄籍军属的一般涉法事务。自咨询站成立之日起,解答有关法律问题10余次,调解民事、经济纠纷9次,接待处理军人军事来信来访近20次。东陂镇管坊村军人家属桂爱娥,2001年4月与邻居发生纠纷而引发打架,县人武部得悉情况后,及时派员与镇人武部、村委会干部一道深入调查了解,认真进行协调,妥善化解了矛盾,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解决,有效地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自2001年起,县消防中队开展“有难必帮、有险必救”的社会承诺服务后,共为宜黄人民排除各种困难达100余次。2005年1月,宜黄突降大雪,六里铺一家外商厂房被积雪压垮,消防中队接到外商的求援电话后,全体官兵不畏恶劣天气,迅速赶到厂家,帮助外商企业清理积雪,排除了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外商企业的损失。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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