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层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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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42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基层建设
分类号: E28
页数: 2
页码: 493
摘要: 1990年,全县各基层人武部开展了“达标创先”活动,同年,新丰乡、神岗乡被评为基层人武部达标先进单位,城南乡、二都乡、兰水乡、黄陂镇、白竹乡、棠阴镇、潭坊乡、桃陂乡等单位被评达标单位。1991年,针对民兵工作“三落实”和基层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体标准内容、制度措施要求以及加强基层民兵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全县基层建设,认真贯彻抚州地区召开的党管武装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促进了民兵工作“三落实”。同年5月下旬,举办了《民兵工作条例》知识竞赛。2005年,民兵基层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抓基层人武部“两室”建设,村级民兵营(连)“两室一家”的硬件完善,软件规范工作。
关键词: 民兵工作 民兵制度

内容

1990年,全县各基层人武部开展了“达标创先”活动,同年,新丰乡、神岗乡被评为基层人武部达标先进单位,城南乡、二都乡、兰水乡、黄陂镇、白竹乡、棠阴镇、潭坊乡、桃陂乡等单位被评达标单位。
  1991年,针对民兵工作“三落实”和基层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体标准内容、制度措施要求以及加强基层民兵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全县基层建设,认真贯彻抚州地区召开的党管武装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促进了民兵工作“三落实”。5月11日,在新丰乡召开全县基层民兵建设暨党管武装现场会,各单位党委书记和武装部长参加了会议。同年5月下旬,举办了《民兵工作条例》知识竞赛。
  1994年,全县上下深入开展基层人武部和村级民兵营(连)争先创优活动,黄陂、新丰、白竹、东陂、神岗等人武部,受到地委、行署、军分区的表彰,17个民兵营(连)和9名专武干部同时受到表彰。
  2000年8月,县人武部制定了《宜黄县人武部抓好民兵基层建设三年规划》,要求经过三年努力,按照全县民兵基层建设标准,基层人武部做到党管武装制度落实,民兵组织健全巩固,政治工作生动有效,战备训练工作扎实,动员任务圆满完成,“两室”(办公室资料室)基本设施配套。民兵营连做到党政组织重视,组织健全巩固,干部配齐配强,基本设施配套,各种资料完善,政治教育落实,教育阵地巩固,劳动效益明显,发挥作用显著。民兵应急分队做到编组科学,训练落实,装备精良,指挥顺畅,教育经常,制度健全,保障有力。全县民兵基层建设按照“先行试点,普及推广,两年达标、三年提高”的工作思路和“前两年完成100%,第三年巩固提高”的要求,县人武部在凤冈镇人武部抓了桥头村民兵基层建设试点,召开现场会,树立样板。同年黄陂镇人武部,被军分区授予基层建设标兵单位。
  2001年,全县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重头戏”,大力推动民兵基层建设全面发展。按照《民兵分队建设若干规定》的要求,重点抓民兵各分队建设,搞好民兵专业技术分队新编制调整工作的落实,确保专业技术兵达到基干民兵总数45%以上的比例。同时抓好应急分队建设的巩固和提高工作,调整了组织,及时添置了头盔、警棍、救生衣、盾牌和野战炊具、电台等装备(具),为此,被省军区评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先进单位。
  2002年,认真落实中办发(1999)24号文件和省“三个意见、一个规定”(《关于全面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一线指挥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兵营(连)建设的意见》《民兵分队建设若干规定》)的精神,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民兵基层建设成果,基层建设得到了全面落实。通过前两年狠抓民兵基层建设的普及率,100%地完成了建设任务。
  2003年,结合各单位基层建设的实际,及时修订了基层建设发展规划,签订了基层建设工作责任状。各基层人武部能根据自身实际,固强补弱,坚持“软、硬”件同步发展。通过2002年底组织全县人武部长对各基层进行的交叉检查考评,基层人武部工作100%达标,村级民兵营(连)82.4%达标。凤冈镇人武部被南京军区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二都镇人武部被军分区评为“基层建设标兵”单位。同年9月,军分区组织基层建设检查验收,100%达到上级分类建设要求,一次性地验收过关。
  2004年,民兵基层建设继续坚持贯彻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全县各民兵基层中掀起抓基层、打基础、谋跃升新一轮的民兵基层建设,注重抓好民兵基层建设中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落实,特别是抓紧抓好建有作战力量专业分队的基层单位建设。
  2005年,民兵基层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抓基层人武部“两室”建设,村级民兵营(连)“两室一家”(办公室、资料室、青年民兵之家)的硬件完善,软件规范工作。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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