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419 |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民兵 |
| 分类号: | E28 |
| 页数: | 6 |
| 页码: | 491 |
| 摘要: | 和平时期,民兵在抗洪抢险、扑救山火、兴修水利、治理山河、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成为主力军。1986~2005年,政府对民兵的建设特别重视,对民兵队伍精益求精,不断在专业化,精锐化上下功夫。使其达到平时能建设,战时能打仗的要求。20年中,民兵为全县的经济建设,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第一节组织编制 1987~1990年,全县民兵组织建设贯彻“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打好基础”的十六字方针,对基干民兵数量进行压缩,共编基干民兵2968人。1988年,全县组建1个连的民兵应急分队,共90人。1989年,各乡(镇)也相应组建民兵应急分队。1991年,根据国务院《民兵工作条例》,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进行编组。 |
| 关键词: | 民兵工作 民兵制度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