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412 |
| 颗粒名称: | 一、现役制度 |
| 分类号: | E265 |
| 页数: | 1 |
| 页码: | 488 |
| 摘要: | 1986年,宜黄县人民武装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颁布,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宣读贯彻实施兵役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在当年9月30日前,持户口至当地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审合格确定为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经县兵役机关批准,被征集服现役。义务兵服现役期限,1998年前,陆军部队为3年,海军、空军部队为4年。1998年12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实施后,从1999年开始,义务兵服役期限为2年。 |
| 关键词: | 兵役法 兵役制度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