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武装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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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4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武装委员会
分类号: E08
页数: 2
页码: 485
摘要: 1986年起,中共宜黄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均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委、政府分管武装工作的领导和县人武部领导兼任,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计委、经贸委、民政局、公安局、粮食局、卫生局、人事劳动局、交通局、教育局、邮电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部门的领导及县人武部各科室领导为委员,并随人事变动而调整。办公室设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内,承办日常业务。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对人民武装工作建设的方针与任务,结合宜黄实际,研究与拟定贯彻实施计划及措施,解决人民武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与推动各种组织的力量,保证各个时期人民武装建设任务的完成。
关键词: 军种 武装力量

内容

1986年起,中共宜黄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武委会)主任均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委、政府分管武装工作的领导和县人武部领导兼任,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计委、经贸委、民政局、公安局、粮食局、卫生局、人事劳动局、交通局、教育局、邮电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部门的领导及县人武部各科室领导为委员,并随人事变动而调整。办公室设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内,承办日常业务。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对人民武装工作建设的方针与任务,结合宜黄实际,研究与拟定贯彻实施计划及措施,解决人民武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与推动各种组织的力量,保证各个时期人民武装建设任务的完成。
  中共宜黄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与县换届相同,1986~2005年的县武委会主任分别是:龚顺昌、万怀德、魏朝和、谢发明、邱火明、陈克、谢祖鹏。
  宜黄县人武部工作,在县武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人民武装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党委下达的任务。坚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工作方针,按照“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基本要求,对民兵、兵役工作进行一系列改革,保证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经常性的教育训练,不断提高军政素质,增强执行各项任务的能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使全县人民武装工作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不断前进。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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