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40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
分类号: E08
页数: 3
页码: 485
摘要: 宜黄县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地方设立的军事机构。为了加强民兵建设和兵员征集工作,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成立了基层人民武装部。宜黄县武装警察中队、消防警察部队、驻宜通信连等3支部队,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战备电杆线路架设、维护等任务。1988年3月12日,中队官兵在配合县公安局追捕手持凶器的犯罪嫌疑人时,参战官兵不怕牺牲,英勇顽强,很快将其抓获。第七节通信部队福州军区第二通信总站抚州营驻宜黄通信连,担负着宜黄境内战备电杆线路架设、维修、加大功率和保护线路畅通等项任务。
关键词: 军种 武装力量

内容

宜黄县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地方设立的军事机构。为了加强民兵建设和兵员征集工作,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成立了基层人民武装部。
  宜黄县武装警察中队、消防警察部队、驻宜通信连等3支部队,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战备电杆线路架设、维护等任务。
  第一节县人民武装部 1986年5月18日,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的命令,宜黄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称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武装部,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三科(室)和民兵训练基地。
  1996年4月1日,根据中发(1995)12号《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精神,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武装部,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三个科。
  2004年,根据军委编制政策,人武部不设副部长;但从2005年始,重设副部长并兼任军事科长。
  1986~2005年县人武部领导任职情况第二节县武装委员会 1986年起,中共宜黄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武委会)主任均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委、政府分管武装工作的领导和县人武部领导兼任,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计委、经贸委、民政局、公安局、粮食局、卫生局、人事劳动局、交通局、教育局、邮电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部门的领导及县人武部各科室领导为委员,并随人事变动而调整。办公室设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内,承办日常业务。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对人民武装工作建设的方针与任务,结合宜黄实际,研究与拟定贯彻实施计划及措施,解决人民武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与推动各种组织的力量,保证各个时期人民武装建设任务的完成。
  中共宜黄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与县换届相同,1986~2005年的县武委会主任分别是:龚顺昌、万怀德、魏朝和、谢发明、邱火明、陈克、谢祖鹏。
  宜黄县人武部工作,在县武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人民武装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党委下达的任务。坚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工作方针,按照“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基本要求,对民兵、兵役工作进行一系列改革,保证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经常性的教育训练,不断提高军政素质,增强执行各项任务的能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使全县人民武装工作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不断前进。
  第三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 1996年1月28日,成立宜黄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在抚州地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的领导下,主管全县国防动员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组织实施全县国防动员工作;协调国防动员工作中经济与军事、军队与政府、人力与物力之间的关系,以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根据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示,结合本县实际,解决国防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的成员有:第一主任由县委书记兼任,主任由政府县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人武部部长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政府办、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劳动局、建设局、民政局、粮食局、交通局、农业局、水电局、电信局、电力局、卫生局、科委、商业局、妇联、团县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六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武部副部长兼任,政治动员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武部政工科长兼任,下设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群众工作小组,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长兼任,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由计委主任兼任,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长兼任。
  2003年,根据上级要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增设科技动员办公室和信息动员办公室。
  第四节基层人民武装部 1986年,宜黄县人民武装部下辖凤冈、城南、二都、蓝水、中港、黄陂、白竹、东陂、新丰、神岗、圳口、棠阴、南源、潭坊、桃陂、梨溪、县直、黄垦、惠民厂、利群厂等20个基层人民武装部,每个基层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1人,副部长或干事1人,部长定为副科级,参加同级党委,副部长或干事为股级。1990年,设立经委武装部,撤消县直武装部。1992年,增设林业局武装部。1993~1994年,惠民厂、利群厂搬迁至南昌、抚州,2个基层武装部自动撤消。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改革和调整了民兵组织布局。1997年,增设粮食局武装部。2000年,增设交通局武装部。2001年,增设水利局武装部。2001年,增设建设局、卫生局武装部。2003年,增设教育局武装部。2002年,因部分乡(镇)合并,撤减了城南、潭坊、蓝水、白竹等4个乡武装部。从2001年起,全县设凤冈、二都、中港、黄陂、东陂、新丰、神岗、圳口、棠阴、南源、桃陂、梨溪、黄垦、林业局、经委、水利局、交通局、粮食局、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等21个基层人民武装部。
  第五节武警中队 1986年,县武警中队驻县城凤冈镇西马路22号(县公安局院内)。1996年公安局看守所搬迁至县城大南关,武警中队队址随迁于此。2001年,在大南关新建了中队办公大楼,生活及办公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武警中队自组建起,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继承和发扬军队优良传统,依据《军队建设》纲要,全面落实“五句话”总要求,(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坚持从严治警,狠抓工作落实,忠实履行武警部队神圣职责,圆满完成以执勤和处突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了部队建设与时俱进、创新发展。1988年3月12日,中队官兵在配合县公安局追捕手持凶器的犯罪嫌疑人时,参战官兵不怕牺牲,英勇顽强,很快将其抓获。1987、1988、1989三年,连续被支队、总队评为执勤先进中队。1986~1989年,24名战士被评为执勤能手。
  中队的执勤工作,推动了部队的全面建设和发展。1987年,各项工作成绩显著,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1988、1989年,连续两年被武警总部授予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1989年,被武警总队评为军事训练先进中队、基层建设三年规划先进中队、全面建设先进中队称号。1994年,被总队评为落实《纲要》达标单位。1998年7月,参加县里抗洪抢险战斗,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1994年,被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中队。2001年,被总队评为基层先进中队。
  第六节消防中队 1987年1月1日,宜黄消防中队按部队编制成立,中队领导2人,司务长1人,下设2个建制班,实行消防科管理中队体制。1995年5月,经县政府批准,宜黄县消防科改为宜黄县公安消防分局(副营级),局址设公安局内。1996年,在原消防分局的基础上,成立宜黄县消防大队(正营级),下设消防中队。
  消防中队自成立后,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基层部队建设为支撑点,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完善基层设施建设,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岗位练兵,使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新成绩,较好地完成消防工作任务,为宜黄经济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先后十次被总队评为先进消防中队(大队),11人次被省公安厅授予三等功。
  第七节通信部队福州军区第二通信总站抚州营驻宜黄通信连,担负着宜黄境内战备电杆线路架设、维修、加大功率和保护线路畅通等项任务。驻宜期间,在执行各项任务中,严格军队的组织纪律,军民关系融洽,帮助当地群众做许多好事,受到各级党政和群众的称赞。随着通信事业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驻宜通信连于1991年大部分撤离宜黄,留守处理剩余业务的3名官兵也于1994年离去。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