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证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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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399
颗粒名称: 二、公证业务
分类号: D916
页数: 1
页码: 482
摘要: 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包括办理各种合同、协议、委托、遗嘱、财产继承与赠与、分割、转让、收养子女、拍卖、招投标等;法律行为公证;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亲属关系、身份、学历、出生、死亡、健康状况、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章程、经营状况、不可抗力事件、各类文书、证件的制作日期、签名、印鉴、副本、节本、译本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公证;提存、证据保全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等特殊事项公证;清点遗产、保管遗嘱等法律文书、封存样品、代写与公证有关的文书、解答与公证有关的法律咨询、调解与公证有关的纠纷等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公证。
关键词: 公证机关 律师业务

内容

宜黄县公证处是县司法局领导和管理下的一个副科级行政单位,1986年有公证员2人,2005年有公证人员4人。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包括办理各种合同、协议、委托、遗嘱、财产继承与赠与、分割、转让、收养子女、拍卖、招投标等;法律行为公证;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亲属关系、身份、学历、出生、死亡、健康状况、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章程、经营状况、不可抗力事件、各类文书、证件的制作日期、签名、印鉴、副本、节本、译本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公证;提存、证据保全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等特殊事项公证;清点遗产、保管遗嘱等法律文书、封存样品、代写与公证有关的文书、解答与公证有关的法律咨询、调解与公证有关的纠纷等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公证。
  县公证处自1986~2005年,共办理涉外、涉港、涉台及国内各类合同及民事公证事项2万多件,提供服务达5万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公共及公民财产与人身权利方面的合法权益。特别是2003年之后,办理了企业转制拍卖公证、提存公证、证据保全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企业经营责任制公证、股权转让等不少新型公证事项,为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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