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律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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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3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律服务
分类号: D916
页数: 1
页码: 482
摘要: 律师事务宜黄县法律顾问处于1998年6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成立。2005年改为县金峰律师事务所,有专职执业律师1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主要是:担任刑事、民事(经济)案件的辩护和诉讼代理;担任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参与非诉讼调解以及符合条件者提供法律援助;代书各类法律文书等。1986~2005年,为486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聘任单位代理经济诉讼639起,涉案金额3834万元,办理其他案件1263件,为聘任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278万元;每年办理刑、民(经)各类案件50~150件(起),业务收费1~5万元之间,属于本市范围内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公证机关 律师业务

内容

律师事务宜黄县法律顾问处于1998年6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成立。2005年改为县金峰律师事务所,有专职执业律师1人(中级职称)。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主要是:担任刑事、民事(经济)案件的辩护和诉讼代理;担任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参与非诉讼调解以及符合条件者提供法律援助;代书各类法律文书等。1986~2005年,为486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68家、企业单位318家)。为聘任单位代理经济诉讼639起,涉案金额3834万元,办理其他案件1263件,为聘任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278万元;每年办理刑、民(经)各类案件50~150件(起),业务收费1~5万元之间,属于本市范围内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
  公证业务宜黄县公证处是县司法局领导和管理下的一个副科级行政单位,1986年有公证员2人,2005年有公证人员4人。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包括办理各种合同、协议、委托、遗嘱、财产继承与赠与、分割、转让、收养子女、拍卖、招投标等;法律行为公证;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亲属关系、身份、学历、出生、死亡、健康状况、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章程、经营状况、不可抗力事件、各类文书、证件的制作日期、签名、印鉴、副本、节本、译本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公证;提存、证据保全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等特殊事项公证;清点遗产、保管遗嘱等法律文书、封存样品、代写与公证有关的文书、解答与公证有关的法律咨询、调解与公证有关的纠纷等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公证。
  县公证处自1986~2005年,共办理涉外、涉港、涉台及国内各类合同及民事公证事项2万多件,提供服务达5万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公共及公民财产与人身权利方面的合法权益。特别是2003年之后,办理了企业转制拍卖公证、提存公证、证据保全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企业经营责任制公证、股权转让等不少新型公证事项,为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6~2005年全县办理各类公证情况单位:件、起基层法律服务为了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982年,县司法局在全县16个乡(镇)建立了16个法律服务所。2005年只保留13个,现有法律服务工作者29人。法律服务所的人员选聘均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名单报县司法局研究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下文聘任,其工资报酬在有偿法律服务收费中解决,实行自收自支。法律服务所接受乡(镇)和县司法局双重领导。1986~2005年,全县法律服务所共调处民间纠纷9284起,预防民转刑案件46起146人,为农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06843人次,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60万元。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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