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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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37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2
页码: 472
摘要: 1994年,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1994~2005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抗诉案件97件106人,立案侦查43件47人,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50件56人。
关键词: 民事诉讼 上诉

内容

1994年,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1994~2005年,共受理民事申诉、抗诉案件97件106人,立案侦查43件47人,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50件56人。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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