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376 |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
| 分类号: | D915.18 |
| 页数: | 2 |
| 页码: | 471 |
| 摘要: | 1988年成立控告、申诉检察科,同时建立经济犯罪案举报室。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专门举报箱,完善了工作责任和接待制度,使接待和处理案件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开展初查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较好地配合了“严打”斗争。接待群众1482人次,发现各种案件线索6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帮助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检察长定期接待制度,对告急案件,检察长亲自接待,急案急办,妥善处理一批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来信来访案件。对申诉案件认真作了处理,并及时转给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
| 关键词: | 申诉 上诉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