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342 |
| 颗粒名称: | 案例一:“3·10”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 |
| 分类号: | D631.2 |
| 页数: | 2 |
| 页码: | 457 |
| 摘要: | 1999年3月10日晚6时许,宜黄县圳口乡吴芳义和刘贤彪与横源村村民杨振发、周春祥等人在吴家喝酒。席后,吴、刘二人拿了3根钢管,不顾旁人劝阻,冒雨窜到屋外。当晚8时许,二人行至横源村下堡组锯板厂时,改变主意,产生到被害人罗礼卿、周玉丽家抢劫的念头。被害人周玉丽欲出门下楼救罗,被吴芳义用钢管打了一下。刘贤彪并在一楼奸淫周(未遂),之后,吴、刘二人慌忙逃离现场。被害人罗礼卿、汪雄勤、周玉丽当晚被送往医院抢救,罗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周脱险。案件发生后,宜黄县公安局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侦查工作,很快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吴、刘二犯被依法判处死刑。 |
| 关键词: | 公安工作 刑事侦查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