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341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刑事侦察 |
| 分类号: | D631.2 |
| 页数: | 4 |
| 页码: | 455 |
| 摘要: | 1986~2005年期间,重案大案时有发生,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流氓团伙流窜作案也有发生,经济犯罪、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隐蔽、狡猾,反侦察能力增强。县公安局坚持“严打”斗争与专项斗争相结合、坚持城市社会治安整治与农村集中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刑侦技术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重大作用,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988年12月至春节开展打击抢劫、盗窃犯罪专项斗争,破获刑事案件5起,摧毁犯罪团伙3个,抓获人犯14名。案发后,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缜密侦查,一举抓获案犯翁庆亮。翁被依法判处死刑。 |
| 关键词: | 公安工作 刑事侦查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