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339 |
| 颗粒名称: | 卷十七 公安 司法 |
| 分类号: | D631.2 |
| 页数: | 30 |
| 页码: | 453 |
| 摘要: | 1986~2005年,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依法各司其职,实施治安、检察、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多次开展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刑事、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为全县创造了一个安定和谐环境,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人民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保障。1988年12月至春节开展打击抢劫、盗窃犯罪专项斗争,破获刑事案件5起,摧毁犯罪团伙3个,抓获人犯14名。案例一:“3·10”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 1999年3月10日晚6时许,宜黄县圳口乡吴芳义和刘贤彪与横源村村民杨振发、周春祥等人在吴家喝酒。当晚8时许,二人行至横源村下堡组锯板厂时,改变主意,产生到被害人罗礼卿、周玉丽家抢劫的念头。 |
| 关键词: | 公安工作 刑事侦查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