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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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312
颗粒名称: 一、落实政策
分类号: D66
页数: 1
页码: 442
摘要: 县工商联恢复后,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协助党和政府认真落实原工商业者和会员的政策:为被下放的40户原工商业者全部回原单位作了安置;恢复安置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受株连的38人家属子女的城镇商品粮户口关系;平反冤假错案、恢复“文革”前正副经理、厂长职务的政治待遇;为错划的“右派”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等“摘帽”纠正。
关键词: 社会结构 工商业联合会

内容

县工商联恢复后,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协助党和政府认真落实原工商业者和会员的政策:为被下放的40户原工商业者全部回原单位作了安置;恢复安置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受株连的38人家属子女的城镇商品粮户口关系;平反冤假错案、恢复“文革”前正副经理、厂长职务的政治待遇;为错划的“右派”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等“摘帽”纠正。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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