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政权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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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236
颗粒名称: 卷十五 政权 政协
分类号: D62
页数: 20
页码: 413
摘要: 1986~2005年,县人大、县政协均历经6届大会。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代表,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政协会议,参政议政。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县级国家权力机关,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1986~2005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历经6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分别任期3年,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各任期5年,常设机构为:宜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与县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关键词: 国家机构 政治制度

内容

1986~2005年,县人大、县政协均历经6届大会。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代表,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政协会议,参政议政。
  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县级国家权力机关,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1986~2005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历经6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分别任期3年,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各任期5年,常设机构为:宜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节代表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军人、私营企业主、中共党员、无党派人士等各阶层人士构成,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集体行使国家权力。主要工作: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参与讨论和决定县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重大事项,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1986~2005年,进行了5次换届选举。每次换届选举工作,均由县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程序:开展宣传动员,进行选区划分,分配代表名额,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按选区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酝酿、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法定选举日,以选区为单位进行投票选举,张榜公布当选人名单,发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证》。
  第十届至第十四届宜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单位:个第二节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召集;县政协委员、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县直局以上单位负责人、中共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在县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历届离退休正、副主任列席会议。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有关决议和决定;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本选区内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1986~2005年依法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22次。
  1986~2005年宜黄县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情况第三节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对“一府两院”实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任期与县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一、机构 1986年人员定编16名。设办公室、财经科、政法科、教育科。1987年将财经科、政法科、教育科分别更名为财经办公室、政法办公室、教科文卫办公室。1989年增设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1995年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将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与教科文卫办公室合并,称选任联教科文卫办公室。2005年设办公室、财经办公室、政法办公室、选任联教科文卫办公室,有干部19名、职工2名。
  1986~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人情况 2007年9月现任宜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二、主要工作主任会议 1986~2005年8月,共召开主任会议125次。主要研究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事项。
  常务委员会议 1986~2005年8月,共召开常务委员会议146次,其中第九届8次、第十届21次、第十一届23次、第十二届36次、第十三届40次、第十四届1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政治建设、民主法制规划等方面工作情况汇报258次,做出决议、决定24个。其中比较重要的决议、决定是1991年《关于执行宜黄县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的决定》、1992年《关于在农村按比例筹集教育资金的决定》、1995年《关于执行宜黄县合作医疗保健章程的决定》、1996年《关于执行宜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的决定》。1998年《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2000年《关于干部任前进行法律考试的决定》、2001年《关于实施生态公益保护工程办法的决定》、2003年《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
  执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从1987年开始,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到2005年进行了25次执法检查。1988~1992年,对《食品卫生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993~2000年对《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01~2005年对《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文化市场管理法》、《水土保持法》《江西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动物防疫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调查视察 1986~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部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调查、视察30次。1986~1990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工农业生产、义务教育进行视察。1991~1997年围绕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水土保持、农村社会治安、减轻农民负担等农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视察。1998~2003年,围绕县直单位行风建设、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转制工作等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2004~2005年围绕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林业产权制改革、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开展调查、视察。
  评议工作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从1995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先后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农经委、农业局、水电局、林业局、土管局、农机局、教委、卫生局、计委、文化局、交通局、建设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进行了工作评议。述职评议: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先后对卫生局长、经贸委主任、科委主任、文化局长、财政局长、交通局长、计生委主任、农业局长、司法局长、建设局长、法院民事庭长和刑事庭长、检察院2名检察官进行了述职评议。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1986~2005年,共办理议案5件,建议、意见1466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991年4月,梨溪镇县人大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帮助外阴村解决500余亩水稻田排灌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督办,多方筹资是年底建起一座40千瓦排灌站,解决了500余亩水稻田排灌问题,实现了当地人民多年来的心愿。1997年凤冈镇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要求解决县人民医院污水污染城区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协同县政府筹资12万元,购买了污水净化装置,解决了城镇居民盼望多年治理污水污染问题。
  信访工作 1986~2005年共受理县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967件,来访176人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作了认真处理,做到了事事有答复。
  人事任免 1986~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282名,司法人员112名,检察人员123人,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人员40名。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1986~2005年,指导乡镇换届选举5次。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35期。共培训乡镇人大工作人员1050名。1993年在乡镇中开展创评先进人大工作单位、先进人大工作者活动。获先进人大工作单位称号的,1993年8个,1994年9个,1995年10个,1996年6个,1997年8个,1998年9个,1999年9个,2000年10个,2004年8个,2005年10个。获“先进人大工作者”称号的,1993年8人、1994年9人、1995年5人、1996年10人、1997年16人、1998年10人、1999年10人、2000年11人、2004年8人、2005年12人。
  1986~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情况第四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一、机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成员(5~7人)组成,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1986年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临时领导机构,1987年根据《江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改为常设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设办公室,定行政编2名。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是年全县设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3个(风冈镇、黄陂镇、棠阴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13个(城南乡、二都乡、兰水乡、中港乡、白竹乡、东陂乡、新丰乡、神岗乡、圳口乡、南源乡、梨溪乡、潭坊乡、桃陂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2001年,城南、兰水、白竹、潭坊等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因乡镇合并自然消失。2005年全县设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6个(凤冈镇、二都镇、黄陂镇、东陂镇、棠阴镇、梨溪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6个(中港乡、新丰乡、神岗乡、圳口乡、南源乡、桃陂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二、主要工作主持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本乡镇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乡镇长、副乡镇长。1986~2005年,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共主持召开人民代表会议312次。
  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的专项活动主要是:召集乡(镇)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专门工作汇报;组织代表就有关本乡镇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乡(镇)直属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定。1987~2005年,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共组织人民代表听取各乡镇直属单位工作汇报366次,开展专题调研142次,进行工作视察274次,组织执法检查213次,评议乡镇直属单位204个,评议国家工作人员145名,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161次。
  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受理群众信访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进行检查督办,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处理。1987~2005年,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共督办本级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6150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方1267件次。
  1987~2005年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要工作情况第二章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和县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抚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由县长、副县长、局长、主任组成。县长、副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和罢免,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个别副县长任免和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其他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由县长提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与县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第一节县政府领导 1986~2005年,县人民政府历经6届,共7任县长主政宜黄。
  1984~2005年宜黄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 2007年9月现任宜黄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第二节县人民政府例会县人民政府行政例会包括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各委办主任组成。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各乡(镇)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属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会议由县长或由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县长决定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党政机关和县委的指示、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讨论决定县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布置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通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会议的议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拟定、常务副县长审核、县长确定。会议纪要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常务副县长、县长签发。1986年至2005年共召开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9次。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是县人民政府行使职权,决定本县行政区域内重大行政事件的主要决策形式。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列席会议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监察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还可以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县长或由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党政机关和县委的指示、决定及重要会议的精神;讨论决定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讨论报请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审定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讨论通过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讨论通过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重要事项;听取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议题一般由会议组成人员提出,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县长、常务副县长审定后,通知到会人员准备意见。会上形成决议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成纪要,报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发,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落实。1986年至2005年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232次。
  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是县人民政府专门部署或研究某项具体工作而召开的会议。由县长或副县长召集和主持,与议题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党政机关和县委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确定的有关工作,研究具体实施措施;研究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一些具体事项;沟通县人民政府各分管口的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县长办公会议形成的纪要,由县长办公会议主持人签发,送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落实。1986~2005年,共召开县长办公会议834次。
  第三节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1986年县人民政府共设职能部门38个,主要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财政局、税务局、农牧渔业局、水利电力局、粮食局、商业局、林业局、邮电局、劳动人事局、卫生局、物资局、统计局、交通局、二轻工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企业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司法局、档案局、物价局、烟草专卖局、计划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信访办公室、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供销合作联社、农业机械服务站、气象站。
  1995年全县实行机构改革,通过新设、裁撤、合并、转体,县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赣编发(1995)30号文件规定,县人民政府共设职能部门28个,主要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与体育委员会合署办公)、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对外保留国有资产管理局)、地方税务局、审计局、统计局、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乡镇企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土地管理局、文化局(与广播电视局合署办公)、卫生局、人事劳动局(与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商业局(与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合署办公)、粮食局、农村工作办公室。
  2002年,根据《中共宜黄县委、宜黄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黄县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发[2002]19号)文件规定,县人民政府共设职能部门19个。主要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建设环境保护局、交通局、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5年,县人民政府共设职能部门21个,工作机构9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归口管理、保留牌子单位4个,垂直管理单位1个。
  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秘书股、信息调研股、督查股、提案办理股、体改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
  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协助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工业经济和协调经济运行的综合部门,及预算内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
  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人事、劳动和推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
  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监督、执法、廉政勤政规定的职能部门。
  司法局(与县政府法委合署办公),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审计局,为县人民政府负责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
  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原名宜黄县政府农村经济委员会,1997年改为现名。
  农业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农村经济和综合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职能部门。
  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
  水利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水利水电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土地、城乡地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
  建设环境保护局,为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事业和环境保护事业、房地产管理事业、测绘事业的职能部门。
  交通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的职能部门。
  卫生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卫生工作职能部门。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文化艺术工作、广播电视宣传、广播电视事业的职能部门。
  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档案局,负责全县档案管理工作。
  二轻局,负责全县二轻行业的管理。
  旅游局,2002年成立,主管全县旅游工作。
  中小企业局,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机构改革和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综合、协调、监督机构。
  粮食局,负责全县粮油储备和粮油流通的行政管理。
  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经济工作的综合部门。
  招商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与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三块牌子。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成立,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4年成立,内设办公室、行政复议股。
  商业企业转制管理办公室,2002年成立,负责商业企业转制管理工作。内设综合股、企业转制股。
  信访办,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县科技工作的管理。
  归口管理机构: 统计局(归口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负责管理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内设人秘股、工交股、农商股。
  物价局(归口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负责全县物价管理工作。内设人秘股、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
  技术监督局(归口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县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
  商业局(归口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流通工作,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财统股。
  垂直管理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章县政协政协宜黄县委员会是县委领导下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职能是:对本县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事务、两个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及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县人民政协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委员组成。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由县政协全体委员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1986~2005年,县人民政协历经6届: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各任期3年,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各任期5年。
  第一节政协会议依据法律规定,政协宜黄县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会。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纪委、县人武部的领导,县直各部、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历届政协领导和内设机构委、室、办的负责人,在宜黄的省、市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提案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协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讨论并通过有关决议;参政议政发言。1986~2005年,政协宜黄县委员会共召开全会21次,选举产生二、三、四、五、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做出决议43个,参政议政口头发言856人,书面发言60人,表彰奖励政协先进工作单位200个,先进工作者441名。
  1986~2005年历次政协宜黄县全体会议情况 1984~2005年历届政协宜黄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人数 1984~2005年历届政协宜黄县委员会领导人情况2007年9月现任政协宜黄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第二节工作机构 1986年,政协宜黄县委员会设办公室、学习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编研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农林科技工作组、工业城建工作组、工商经济工作组、文化教育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社会团体工作组。1987年10月,增设宣传文史科和联络咨询科。1987年1月,将农林科技工作组、工业城建工作组、工商经济工作组、文化教育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社会团体工作组改称为农林科技工作委员会、工业城建工作委会员会、工商经济工作委员会、文化教育工作委员会、医药卫生工作委员会、社会团体工作委员会。1990年4月,将农林科技、工业城建、工商经济、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社会团体等六个工作委员会拆散组建成农林水科技工作委员会、工交城建工作委员会、财贸金融工作委员会、教育文体工作委员会、医药卫生工作委员会、“三胞”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政法社团工作委会员、提案工作委员会等8个专委会,1996年1月,撤销宣传文史科和联络咨询科,增设学习、文史工作委员会。1997年8月,将农林水科技、工交城建、财贸金融、教育文体、医药卫生、“三胞”民族宗教、政法社团、提案、学习文史等工作委员会拆散组建成提案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工交财贸委员会、教卫文体委员会、法制社团“三胞”委员会、农林水科技委员会6个专委会。此后至2005年,县政协工作机构未作变更。
  1986~2005年县政协历届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情况第三节主要工作一、政协例会主席会议根据全国政协章程规定,县政协主席会议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每月召开一次,负责处理政协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议题:讨论确定召开政协常委会会议议程,组织调查研究,为召开政协常委会准备提案,确定政协常委会议召开的时间,讨论机关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做出有关决定;讨论、协商当时政治、经济、文化和群众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向县委、人大、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重要的视察报告、专题调查报告、提案和建议案。1986~2005年,召开主席会议236次,向县委、政府提出建议26件。
  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并主持县政协委员全体会议,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上级政协组织所作的决议,执行县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决定县政协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命其领导成员;审议通过提交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议案;组织县政协委员开展协商监督、参政议政活动。1986~2005年,召开常委会77次,与县委、县政府协商38次,提出意见、建议410件,建议案7件。
  二、提案工作 1986~2005年,县政协委员围绕全县的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县委、县政府工作等重大问题献计献策,共提出提案和建议1936件,经审查立案1688件,办复1676件,办复率99.2%,其中已采纳实施485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960件,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或作参考231件。
  1986~2005年政协宜黄县提案办理情况三、调查、视察 1986~2005年,县政协常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县政协委员,围绕全县改革开放的难点、经济建设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对农村改革、山地开发、乡镇企业、山林所有制改革、民营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交通建设、职工再就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专题调查57次,视察考察62次,写出调研报告190篇,进言献策1200条。多数建议得到采纳。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推动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其中主要调研报告有:1999年《加大水稻生产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力度》、《当前发展优质米生产亟须解决的几个问题和对策》、《县自来水厂供水情况的调查》;2002年《宜黄县农村税费改革的调查与思考》、《关于县招商引资环境情况的调查》;2003年《我县林政管理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注意环境保护,打造好山水生态城市》;2004年《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推动生态县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县工业1健康发展》;2005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关于我县农民增收情况的调查》,上述调查报告均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并转发到有关部门采纳办理。
  四、社情民意工作 1995年7月建立了社情民意信息网络,聘请社情民意信息联络员76名;建立主席接待日制度,由正、副主席轮流值日、接待群众来访,听取社情民意反映;设立社情民意箱12个,到2005年收集社会信息1214条。2004年元月创办了《社情民意》专刊,到2005年12月出刊10期,刊登社情民意15条。其中《宜黄宾馆门前到汽车站下水道应尽快改造》、《宜宁公路城北、城南两路段路难走、车难行》、《政府有关部门不能将行政收费“承包”给社会无业人员》、《加强抽砂采石船只管理、规范抽砂采石作业行为》等社情民意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批示,所提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到2005年底共收到社情民意83条,向上反映69条,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办理69条。
  五、文史资料征编县政协常委会从1985年开始编辑《宜黄文史资料》,共收集各种文稿224篇,计47.9万字,图片摄影16张。1986年5月出版《宜黄文史资料第一辑》印数1000册;1989年9月出版《宜黄文史资料第二辑》印数1000册。1991年4月出版第三辑《抗日战争专辑》,印数1000册。1994年出版第四辑《谭纶论文辑》,印数1000册,这些专辑在县内发送,与省内外部分市县政协交换。编辑《宜黄文史资料》,起到了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影响深远。
  六、委员活动 1991年以来县政协常委会在县政协委员中开展“我为会徽添光彩”的“五个一”活动。即:每个委员每年至少为群众实实在在做一件好事、实事(结对助学、扶贫帮困、传授科技、咨询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献一条良策;提一件有价值的提案;送一条有价值的信息;为宜黄引进一个项目或资金。1991~2005年县政协委员为灾区群众捐款8万余元,捐物1000余件,为县委、县政府献良策60余条,为县引进项目116个,引进资金5.41亿元。尤其是2004年和2005年县政协机关招商引资工作在全县同类单位中被评为第一名, 七、对外联谊工作 2004年,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赴宁都县学习考察提案办理工作,为进一步搞好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借鉴。
  2005年9月,农林水科技委员会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赴成都、重庆学习考察,保护生态环境经验做法。
  2005年11月,学习文史委员会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赴云南学习、考察发展旅游事业、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先进经验。
  2005年11月,教卫文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赴陕西、甘肃西部地区学习办基础教育的经验。
  八、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 1988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宜黄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第一次会议,成立了宜黄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通过了联谊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此后,于1990年7月20日、1993年3月4日、1996年6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三、四届宜黄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理事会工作报告,修订了联谊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联谊会理事长。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第一届会员11名,会长操和元。第二届会员35名,会长操和元。第三届会员50名,会长应胜发;第四届会员41名,会长黄成开。
  1993年,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组织部分县政协老委员到革命老区黄陂镇蛟湖村、大龙坪村,东陂镇黄柏岑村对老区群众生活状况进行调研,并协助当地镇政府多方筹资,解决了当地群众吃水、用电、看电影“三大”难题。
  2003年,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根据群众要求,组织部分政协老委员对县城和乡镇网吧及娱乐场所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写出了《关于加强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管理的几点意见》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管理的四点建议,被县委、县政府采纳,并批示有关部门照此办理。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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