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信访举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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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235
颗粒名称: 六、信访举报
分类号: D261.3
页数: 1
页码: 412
摘要: 1990年3月,县纪委设信访室,同时,县监察局设信访股,县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后,原信访室与信访股全称纪检监察信访室。为使信访接待和调查处理及时有效的进行,县纪委注意加强各级信访组织的接待工作,县直部门和乡镇纪检组织有专人负责,村党支部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信访员,全县已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信访接待网络。县纪委还制订了《纪检信访岗位责任制》、《文明接待制度》、《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细则》、《评比制度》等规章条例,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两次组织信访达标检查评比,表彰先进,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 党的作风 党风建设

内容

1990年3月,县纪委设信访室,同时,县监察局设信访股,县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后,原信访室与信访股全称纪检监察信访室。
  1986年以后,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2055件,接待群众来访74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属于有关单位的业务问题,及时批转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县纪委处理范围的,县纪委逐件进行查处。14年中,县直接调查处理的案件有573件,其中结案334件(起),结案率93%。
  为使信访接待和调查处理及时有效的进行,县纪委注意加强各级信访组织的接待工作,县直部门和乡镇纪检组织有专人负责,村党支部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信访员,全县已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信访接待网络。县纪委还制订了《纪检信访岗位责任制》、《文明接待制度》、《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细则》、《评比制度》等规章条例,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两次组织信访达标检查评比,表彰先进,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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