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234 |
| 颗粒名称: | 五、执法监察和纠风 |
| 分类号: | D261.3 |
| 页数: | 2 |
| 页码: | 411 |
| 摘要: | 县纪委针对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并对涉农单位开展单项执法监察,查处违纪金额20万元,立案查处违纪人员4名,并将情况通报全县,对违纪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1997年9月,对公安、检察、法院和工商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共查出自立收费项目8个,超标准收费项目5个,违纪金额179.8万元,后分别情况给予处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在治理整顿中,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7人,调离公安系统的5人;1993年,对全县党政机关兴办的23家各类公司、服务部(经营部)进行了清理:5家停办,4家注销营业执照,其它14家允许开办的,也做出“限期内与单位脱钩”的规定,在脱钩前,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
| 关键词: | 党的作风 党风建设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