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族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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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180
颗粒名称: 三、民族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1
页码: 396
摘要: 县境内少数民族共9个,人数较少,仅占全县总人口的0.1%。1989年,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了一名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了领导。由于全县民族团结工作显著,这年,兰水乡何坊村圾口村小组长蓝陈石被评为出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代表,村小组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并荣获省、地荣誉证书。2000~2004年,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对聚居多的自然村建立了少数民族村小组。先后有兰水乡何坊畲族村、新丰乡护竹一组畲族村小组,中港乡鹿岗向新畲族村小组和二都镇三都村阮彭畲族村小组成立。2003年为中港乡何坊村争取到扶贫资金3万元,开挖鱼塘、发展经济。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战线工作

内容

县境内少数民族共9个,人数较少,仅占全县总人口的0.1%。其中主要为畲族,占全县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4.5%。1989年,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了一名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了领导。由于全县民族团结工作显著,这年,兰水乡何坊村圾口村小组长蓝陈石被评为出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代表,村小组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并荣获省、地荣誉证书。2000~2004年,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对聚居多的自然村建立了少数民族村小组。先后有兰水乡何坊畲族村、新丰乡护竹一组畲族村小组,中港乡鹿岗向新畲族村小组和二都镇三都村阮彭畲族村小组成立。
  2005年县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先后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2名,其中科级1名、副县级1名。
  县委统战部坚持与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对口联系,围绕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在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问题。2003年为中港乡何坊村争取到扶贫资金3万元,开挖鱼塘、发展经济。2004年又为何坊村跑项目,争取到修建村、组公路资金9万元,修通了何坊至鹿岗的硬质公路;2005年为鹿岗村向新畲族村小组争取修建引水渠的资金2万元,解决了农田灌溉的老问题。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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