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实行党政机构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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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153
颗粒名称: 七、实行党政机构改革
分类号: F291.1
页数: 2
页码: 388
摘要: 1986~2005年,全县党政机构进行2次较大规模的改革。十四大期间,开展了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1429人参加了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过渡工作;通过撤、并、改、建措施,县委工作部门由原来17个精简为5个,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54个精简为27个。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将全县5镇11乡撤并为6镇6乡,减少4个乡。
关键词: 城市发展战略 城市化

内容

1986~2005年,全县党政机构进行2次较大规模的改革。十四大期间,开展了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1429人参加了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过渡工作;通过撤、并、改、建措施,县委工作部门由原来17个精简为5个,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54个精简为27个。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将全县5镇11乡撤并为6镇6乡,减少4个乡。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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