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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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152
颗粒名称: 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F291.1
页数: 2
页码: 387
摘要: 20世纪80年代始,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6年,在县城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活动,在农村开展创建文明村,创评“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信用文明户”活动。1986~2005年,全县共评出省、市、县级文明单位175个,其中省级20个,市级30个,县级125个;评出国家级文明村镇先进单位1个,省级文明村2个,县级文明村12个。
关键词: 城市发展战略 城市化

内容

20世纪80年代始,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6年,在县城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活动,在农村开展创建文明村,创评“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信用文明户”活动。1986~2005年,全县共评出省、市、县级文明单位175个,其中省级20个,市级30个,县级125个;评出国家级文明村镇先进单位1个,省级文明村2个,县级文明村12个。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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