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委重大决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1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委重大决策
分类号: F291.1
页数: 2
页码: 387
摘要: 20年中,历届县委为发展宜黄作出了许多重大决策,一届接着一届于,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在历届县委工作基础上,2002年12月,中共宜黄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为实现宜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从宜黄县情出发,提出“开放富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城建塑县”的发展战略,并积极组织实施。生态立县战略 1988年、1998年,县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关于农业“552”计划、农业产业化的意见》。实行党政机构改革 1986~2005年,全县党政机构进行2次较大规模的改革。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将全县5镇11乡撤并为6镇6乡,减少4个乡。
关键词: 城市发展战略 城市化

内容

20年中,历届县委为发展宜黄作出了许多重大决策,一届接着一届于,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在历届县委工作基础上,2002年12月,中共宜黄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为实现宜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从宜黄县情出发,提出“开放富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城建塑县”的发展战略,并积极组织实施。
  生态立县战略 1988年、1998年,县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关于农业“552”计划、农业产业化的意见》。重点实施“552”计划,即搞好“五子开发”(竹子、栗子、林子、种子、莲子),建好“五大基地”(优质稻基地、蔬菜基地、药材基地、花草基地、食用菌基地),抓好“两项工程”(猪禽、水产工程),形成“五子登科”、“五基登台”、“两工登场”的农业开发新格局。2001年制发了《关于发展生态经济的意见》,大力建设“竹子、种子、莲子、红薯”四大绿色农业基地和蔬菜、瓜果、白莲、稻米、水产、黄栀子等六大绿色产业带。2001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先后完成退耕还林面积5.85万亩;2001年3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宜黄县为省级华南虎自然保护区。2005年,在桃陂、二都、黄陂、新丰落实种植烟叶面积1000亩,填补了宜黄无烤烟的空白。
  城建塑县战略根据规划,制定了“一河两岸”城市建设总体方案,重点打造县城“一河两岸”秀美景色。2004年开展了临宁线宜黄至抚州二级公路改造,着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各种等级公路351公里,县乡公路、村级公路硬质化率分别达90%、60%%%以上。县城面积由原来的3.8平方公里扩大到10平方公里,县城人口由原来的3.5万人增加到近6万人,城市绿化率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城市建设呈良好发展态势。
  开放富县战略 1997年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营造招商引资好环境。2005年又实现了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从大招商向招大商的转变,突出以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工业、加工业项目,并下大力气整治优化投资软环境,使客商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快”。“十五”期间,直接利用外资755万美元,引进市外资金人民币20亿元,分别是“九五”时期的2.6倍、9倍。
  工业强县战略 1987年对重点企业在资金、项目上大力扶持,企业干部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从1994年起,规划建设六里铺工业开发小区,使乡镇企业相对集中、连片发展。截至2005年底,工业园区累计开发面积1000亩,已建起六里铺工业区和潭坊、桃陂中黄工业走廊,入园企业56家,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5家,1000~5000万元的企业21家。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后,大力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拍卖,兼并、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使大部分企业走出困境,增加了活力,提高了效益。
  加强村建工作 1990年以后,成立村级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1994年开展对全县“三老”(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的经济补贴工作。1995年,围绕“五个好”目标抓好后进村的建设。1998年9月,在全县农村中开展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各村设立了村务公开栏,公开了村财务收支、涉农政策、计划生育、村规民约、集体项目招标等工作,增强了村支部及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2001年,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即: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先进县委、“五个好”乡党委,“五个好”村党支部),落实了村建工作责任制和创先争优激励措施,每年“七一”时进行表彰。2003年9月,将全县151个行政村撤并为138个,村党支部也调整为138个。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0世纪80年代始,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6年,在县城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活动,在农村开展创建文明村,创评“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信用文明户”活动。1986~2005年,全县共评出省、市、县级文明单位175个,其中省级20个,市级30个,县级125个;评出国家级文明村镇先进单位1个,省级文明村2个,县级文明村12个。
  实行党政机构改革 1986~2005年,全县党政机构进行2次较大规模的改革。十四大期间,开展了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1429人参加了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过渡工作;通过撤、并、改、建措施,县委工作部门由原来17个精简为5个,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54个精简为27个。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将全县5镇11乡撤并为6镇6乡,减少4个乡。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