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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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118
颗粒名称: 一、市场管理
分类号: F272.3
页数: 2
页码: 374
摘要: 1986年,在全年粮食定购任务和代购计划未完成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农村收购粮食,出省粮食由粮食部门统一管理。政府组织粮食、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全县粮食市场秩序得到初步治理。1991年,在县城和乡镇兴建了一批粮食初级市场,使粮食市场管理步入规范化。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必须经县粮食局行政许可后再办理营业执照。粮食、质监、工商、卫生、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按条例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粮食流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违法经营粮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词: 营销管理 市场监管

内容

1986年,在全年粮食定购任务和代购计划未完成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农村收购粮食,出省粮食由粮食部门统一管理。1988年秋季,大米(稻谷)由粮食部门统一收购,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准经营。政府组织粮食、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全县粮食市场秩序得到初步治理。1991年,在县城和乡镇兴建了一批粮食初级市场,使粮食市场管理步入规范化。
  1993年,由于粮食购销价格和经营都放开,粮食市场又开始混乱,个体粮商和私营公司,抬价抢购粮食,造成粮价飞涨,稻谷由年初的0.2元多一斤,涨到年底的0.7~0.8元一斤,致使粮食部门收不到粮食。1994年,国家开始整顿粮食流通秩序,政府组织工商、税务、粮食、物价等部门对粮食批发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粮价等扰乱粮食市场的行为严加惩处。与此同时,还在出县路口设立东陂、圳口、桃陂、官仓4个粮食卡站,粮食部门派人守卡,禁止粮食非法运销。同时成立由工商、粮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粮食稽查队,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巡查管理,使全县粮食市场日趋稳定。
  1998年,国务院颁发《粮食收购条例》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对农民生产的粮食只能由承担收购任务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直接收购。严禁其它国有粮食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等到农村直接采购。充分发挥党政统一管理的职能,建立起县长、乡长、村长(应为村主任)的“三长”管理粮食市场的管理责任制,明确规定“三长”对辖区内粮食市场的管理责任。同时,由工商部门对粮食加工企业,特别是个体私商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对农村代农加工点重新登记造册。采取查处非法运销粮食,没收、罚款、吊销营业执照、重新核发粮食零售企业执照等措施,制止和打击了私商和粮贩到农村非法收购、运销粮食的行为。建立了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县组建了粮食批发交易市场,配备人员、办公场所,实行电脑联网。大型粮食批发业务均进入批发交易市场交易,并缴纳粮食交易费,批发市场给予办理放行手续。
  1999年,中央为了促进粮食转化,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对于有收购资金、有仓储设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资信条件好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饲料生产企业等用粮单位,允许报经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同农民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并组织收购,但不得违反粮食价格政策,收购粮食只限于自用,不得倒卖。
  2000年,早籼稻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允许经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发的用粮企业、粮食经营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2003年,中晚稻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粮食收购市场已全面放开,彻底打破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垄断收购的局面,粮食购销主体多元化、多渠道的流通格局正在形成。
  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必须经县粮食局行政许可后再办理营业执照。粮食、质监、工商、卫生、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按条例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粮食流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违法经营粮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截至2005年上半年,县粮食局对2家国有粮食企业和12家私人粮商的收粮资格,进行了行政许可。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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