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117 |
| 颗粒名称: | 第八节 经营管理 |
| 分类号: | F272.3 |
| 页数: | 4 |
| 页码: | 374 |
| 摘要: | 政府组织粮食、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全县粮食市场秩序得到初步治理。1991年,在县城和乡镇兴建了一批粮食初级市场,使粮食市场管理步入规范化。1998年,国务院颁发《粮食收购条例》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对农民生产的粮食只能由承担收购任务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直接收购。大型粮食批发业务均进入批发交易市场交易,并缴纳粮食交易费,批发市场给予办理放行手续。粮食经营者违法经营粮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成立了内部结算中心,有效地减轻了政策变化及各种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 |
| 关键词: | 营销管理 市场监管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