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同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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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091
颗粒名称: 三、合同收购
分类号: F724.7
页数: 1
页码: 366
摘要: 1993年,省政府决定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消“三挂钩”政策,取消粮食定量供应,取消粮食购销调和财务包干,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和经营。在前两年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基础上,继续扩种经济作物,减少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继续减少,以至出现了市场粮价暴涨。各行各业、粮商粮贩纷纷插手粮食收购,粮食市场十分混乱。为了稳定粮食市场,保证国家能掌握必要的粮源,地区根据省里精神,决定实行合同收购,下达各县收购任务,并恢复和改进“三挂钩”政策,化肥、柴油按平议差以加价形式付给农民,而且提高粮食收购价格,还规定粮食部门不准代扣款,不准打“白条”。
关键词: 粮食购销 粮食流通 粮食市场

内容

1993年,省政府决定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消“三挂钩”政策,取消粮食定量供应,取消粮食购销调和财务包干,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和经营。在前两年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基础上,继续扩种经济作物,减少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继续减少,以至出现了市场粮价暴涨。各行各业、粮商粮贩纷纷插手粮食收购,粮食市场十分混乱。为了稳定粮食市场,保证国家能掌握必要的粮源,地区根据省里精神,决定实行合同收购,下达各县收购任务,并恢复和改进“三挂钩”政策,化肥、柴油按平议差以加价形式付给农民(化肥后又改为发票,凭票供应),而且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由每百斤23.5元提高到每百斤53元),还规定粮食部门不准代扣款,不准打“白条”。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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