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废旧物资回收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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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081
颗粒名称: 四、废旧物资回收经营
分类号: F717.2
页数: 2
页码: 360
摘要: 全县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历年来均由供销、物资部门共同收购经营。1991年,国务院国发72号文件规定,废纸、废麻、废橡胶、杂骨等由供销部门收购经营;废旧金属、废钢铁、废旧汽车,由物资部门收购经营。县供销社请示经县政府同意,对企业生产性的废钢铁、废旧金属由供销社和物资部门收购经营,个体工商户只限于收购城乡居民出售的生活器具和废旧工具、农具、自行车、人力车等的废旧零部件。允许个体工商户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实行代购、代储、代运,但不得直接经销。对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点,必须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由供销、物资部门签署意见,公安、工商部门核发。外销的废旧物资均应办理放行证。
关键词: 供销合作社 集体商业

内容

全县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历年来均由供销、物资部门共同收购经营。1991年,国务院国发72号文件规定,废纸、废麻、废橡胶、杂骨等由供销部门收购经营;废旧金属、废钢铁、废旧汽车(回收拆解),由物资部门收购经营。
  县供销社请示经县政府同意,对企业生产性的废钢铁、废旧金属由供销社和物资部门收购经营,个体工商户只限于收购城乡居民出售的生活器具和废旧工具、农具、自行车、人力车等的废旧零部件。允许个体工商户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实行代购、代储、代运,但不得直接经销。对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点,必须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由供销、物资部门签署意见,公安、工商部门核发。外销的废旧物资均应办理放行证。
  2001年,因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供销社再生资源公司在经营管理工作上力度不大,公司效益不好,市场收购出现混乱,县内废旧物资收购敞开经营。2002年5月,再生资源公司由6名职工自发成立宜黄县旺达金属回收公司,下设4个网点,从业人员15人,2004年回收额近60余万元。因市场的变化,2005年由于供销部门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的管理力度,扩大经营网点,在回收额上有新突破,当年废旧物资回收额达214万元。
  1986~1997年全县供销系统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情况单位:吨 1996~2005年全县供销系统购销情况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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