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077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商品经营 |
| 分类号: | F717.2 |
| 页数: | 3 |
| 页码: | 359 |
| 摘要: | 生资公司设立6个门市部。县供销社为烟花爆竹统一经营管理单位,日用杂品公司为烟花爆竹归口批发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日用杂品公司从严控制统一布设。同年9月,由县公安局、县供销社成立宜黄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10月,宜黄县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正式开张营业,仅2个月销售额达18万余元。县供销社根据近几年存在的问题,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由县供销社委托经营,委托期一定三年,并由县供销社控股51%。 |
| 关键词: | 供销合作社 集体商业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