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销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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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0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供销体制
分类号: F717.2
页数: 2
页码: 358
摘要: 1986年,推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为主的岗位责任制。翌年,对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以购进、销售、利润、费用率、资金周转五项经济指标为内容进行考评,层层签订责任合同书,细化指标到柜组、个人。1988年初,县供销社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推行以主任(经理)任期目标承包责任制。2001~2005年10月,县供销社根据形势的发展,对所属企业人员采取分流、下岗等形式,规定办公人员,大社3~5人,小社3~4人。
关键词: 供销合作社 集体商业

内容

1986年,推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为主的岗位责任制。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实行定资金、定利润、盈亏自负;二是工资浮动,联购联销计酬;三是利润包干,超利分成;四是柜组核算,实行定任务、定费用、定利润、定资金的百分计奖办法。翌年,对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以购进、销售、利润、费用率、资金周转五项经济指标为内容进行考评,层层签订责任合同书,细化指标到柜组、个人。
  1988年初,县供销社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推行以主任(经理)任期目标承包责任制。基层单位把指标落实到分店、门市、柜组和个人,签订合同期一定三年。同年三月,县土产公司法人,首次向社会公开招标。为总结经营承包责任制的经验教训,在1989年又增添了承包责任人交纳风险金的制度。
  1991年,按照“国家放宽、企业管严、放而有度、活而有序”的原则,8月在黄陂供销社先行试点,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11月在全县铺开。
  1992年,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变化,在东陂、棠阴两供销社对生产资料经营门店、柜组推行“公有私营”(又称“社有私营”)承包责任制试点,随后全县铺开。至年底,全县有近300个网点、柜组采用集体承包、个人承包、合伙承包等各种形式的“交足了国家的税、留足了企业的费、剩下都是自己的”原则,实行“社有私营”承包。
  1995年,在分析总结“四放开”、“社有私营”利弊的基础上,县供销社纠正“一刀切”的做法。采用社有自营与社有社营兼营,批零结合,内部承包和外来承包经营并举的做法。对“边、粘、微、亏”的生活资料门店和饮食服务业,在加强管理不搞亏损承包的前提下,继续实行“社有自营”。对条件较好的集镇和门店,鼓励社有社营和集体承包。农资经营上,采取从基层社经营中分离的办法,即“一条鞭”做法。规定各乡镇设立供销社农资服务站,业务上由县农资公司管理。实行统一市场、统一价格、统一经营。对社办工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股份制或合资企业,相继在福建建宁兴办雪条棒厂、中港水煮笋罐头厂、抚宜木具旋厂、宜黄三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996~2000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县供销社在经营管理和体制转换上坚持围绕“三农”服务为出发点,进行清股、扩股。开展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同时继续实行“社有自营、租赁经营、个人承包、集体承包”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对搞活企业经营,减少亏损,起到一定作用。在经营结构上本着“宜商则商,宜工则工,宜副则副,宜农则农”的工作思路,在传统经营业务上,社办工业、果园开发、农副产品经营、农资供应服务上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农资经营上按照“活基层社保生资”的工作思路,对农资“一条鞭”经营进行改革。2000年,与农业局植物营养配肥厂签订经营协议,净化县内农资市场。在农副产品营销上,开拓“绿色通道”,注册“宜欣”牌红薯粉丝商标。
  2001~2005年10月,县供销社根据形势的发展,对所属企业人员采取分流、下岗等形式,规定办公人员,大社3~5人,小社3~4人。在农资经营上进一步改革,按照“各自为政,资金自筹,市场调节,保障供求”的思路,放开农资销售市场。采取“自由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法,全县布设60多个网点,深入到乡、村、组,方便农民群众,保障市场需求。2004年,县供销社加大系统内部改革力度,围绕“三农”服务,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改革:对基层单位规范了法人负责制、成立县供销社代理会计中心、分流县供销社机关人员,由原四股一室合并为一股一室,在职27名干部职工,经人员分流后,6名正常上班,5名轮岗,7名提前内退,其它人员自找就业门路;抓好以围绕农业产业化、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大”体系服务建设,兴办专业合作社3个、村级服务站27个、庄稼医院9所、专业市场1个、农资连锁网点6个、行业协会2个。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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