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宜黄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9076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供销体制 |
| 分类号: | F717.2 |
| 页数: | 2 |
| 页码: | 358 |
| 摘要: | 1986年,推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为主的岗位责任制。翌年,对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以购进、销售、利润、费用率、资金周转五项经济指标为内容进行考评,层层签订责任合同书,细化指标到柜组、个人。1988年初,县供销社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推行以主任(经理)任期目标承包责任制。2001~2005年10月,县供销社根据形势的发展,对所属企业人员采取分流、下岗等形式,规定办公人员,大社3~5人,小社3~4人。 |
| 关键词: | 供销合作社 集体商业 |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