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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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0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管理服务
分类号: F832.6
页数: 2
页码: 346
摘要: 宜黄县开展对客商的管理服务是从1993年开始的。主要形式: 向客商提供县情资料 2005年县委、县政府编纂出版《宜黄县投资指南》一书,共印5000册,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厦门、福州等大城市企业界散发,供客商到宜黄投资办厂经商参考。在外设立办事处 1993年,宜黄县政府分别在上海、广州设立“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和“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1996年分别在福州、厦门设立“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和“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并将这些政策编成册子,共印1600册分发给在宜黄办厂经商的客商,受到客商的广泛称赞。到2005年,县委、县政府共计向客商企业颁发标制铜牌73块。
关键词: 对外金融关系 外商投资

内容

宜黄县开展对客商的管理服务是从1993年开始的。主要形式: 向客商提供县情资料 2005年县委、县政府编纂出版《宜黄县投资指南》一书,共印5000册,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厦门、福州等大城市企业界散发,供客商到宜黄投资办厂经商参考。
  在外设立办事处 1993年,宜黄县政府分别在上海、广州设立“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和“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1996年分别在福州、厦门设立“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和“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为客商介绍县情、提供政策咨询、洽谈投资办厂经商业务、帮助客商办理投资有关事项。到2005年,各办事处共接待客商126人次,引进项目29个。
  制订管理服务政策 2002年,宜黄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关于为外来客商提供优质服务的十项规定》、《关于整治和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九不准”的规定》、《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并将这些政策编成册子,共印1600册分发给在宜黄办厂经商的客商,受到客商的广泛称赞。
  “三固定”跟踪全程服务对客商企业实行固定单位、固定人员、固定客商企业跟踪服务,帮助客商办理建厂审批、生产经营执照、税务登记、银行立户、车辆落户和年审年检等事项,解决征地、基建、招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2002年,固定7个单位19名干部挂钩12个客商企业进行跟踪服务。2005年固定41个单位,88名干部挂钩78个客商企业进行跟踪服务。
  颁发客商证向在宜黄办厂经商的客商办理住宿、就医治病、子女入学就读、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优惠和方便。2002年颁发客商证31份,2005年颁发客商证96份。
  提供法律服务 2002年,共设立法律服务点7个,为客商调解民事纠纷6起。2005年设立法律服务点56起,为客商调解民事纠纷36个,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颁发保护牌为客商企业颁发印有“未经县委、县政府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入内检查”的标制铜牌,对客商企业进行重点保护。2003年,县委、县政府向客商企业颁发标制铜牌25块。到2005年,县委、县政府共计向客商企业颁发标制铜牌73块。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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