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身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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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黄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901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身保险
分类号: F840.62
页数: 1
页码: 337
摘要: 人身保险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等。1996~2005年,保费总收入106844万元,支付赔款5164万元,总赔付率4.83%。其中短期人身保险赔款2877万元,占总赔付款的55.71%。死亡保险又分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两种。1985年1月,县人保公司在各乡(镇)招聘了一批保险(代办)员,在全县开办简易人身保险。1996年分业经营后,县人保公司推出新型简易人身险和各种定期与终身人寿险、康宁保险等一系列人寿保险险种。年末,县人保公司经营的险种有133个。健康保险健康保险分医疗保险、残疾收入补助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收养老年金保费1300万元,已给付养老保险金170万元,赔付率为13.08%。
关键词: 人寿保险 养老保险

内容

人身保险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等。1996~2005年,保费总收入106844万元,支付赔款5164万元,总赔付率4.83%。其中短期人身保险赔款2877万元,占总赔付款的55.71%。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分普通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简易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4类。死亡保险又分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两种。
  1985年1月,县人保公司在各乡(镇)招聘了一批保险(代办)员,在全县开办简易人身保险。1996年分业经营后,县人保公司推出新型简易人身险和各种定期与终身人寿险、康宁保险等一系列人寿保险险种。交费方式有趸交、半年交和年交等,形式多样,灵活方便。10年寿险总收入93280万元,已给付或赔付2117万元,赔付率2.27%。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殘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业务,期限一般为1年。1989年初,开办各特殊工种(职业)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2005年上学期,全县95%的中小学生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2003年,县人保公司在原各险种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调整,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更广泛的发展空间。年末,县人保公司经营的险种有133个。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分医疗保险、残疾收入补助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2000年,开始试办母婴平安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至2005年,母婴平安保险承保人数达1000名,收保费5万元。1996~2005年,共收健康保险费190万元,支付赔款64万元,赔付率为33.68%。
  养老保险养老年金保险种类有国寿个人养老保险、国寿养老还本保险、国寿松鹤养老保险、国寿松柏养老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团体养老年金保险。10年间,先后开办了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其对象主要是个体工商户)、村干部养老保险、独生子及两女结扎养老保险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收养老年金保费1300万元,已给付养老保险金170万元,赔付率为13.08%。
  1996~2005年全县人身保险业务情况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宜黄县志》

宜黄位于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市南部,抚河上游。地处东经116°01'~116°28',北纬27°03'~27°43'之间。东连南城县、南丰县,南接宁都县,西邻乐安县、崇仁县,北靠临川区。总面积1944.2平方公里。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分临汝地设县,因县治在宜、黄二水汇合之侧,故名宜黄。隋、唐间时置时废。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南唐后主李煜割崇仁县之崇贤、仙桂、岱贤三乡置宜黄场,开宝三年(公元970)准请升场为县。县城所在地凤冈镇位于县境西北部,县城所在地北距省会南昌163公里,距抚州市区58公里。2005年,县城建成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全县设凤冈、二都、黄陂、东陂、棠阴、梨溪6个镇,中港、新丰、神岗、圳口、南源、桃陂6个乡,黄柏岭、青年2个垦殖场。共有138个行政村和11个居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1273个自然村。全县共有58347户,203817人,其中农业人口165388人。境内有临宁线、林崇线纵贯南北、东西,交通四通八达,实现了乡乡公路硬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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